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贯彻中共长沙市委《关于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活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在全校各党支部进行2012-2012学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比活动。现就有关推荐评比办法安排如下:
一、推荐评比项目
1、集体:①先进党支部;②先进党员示范岗。
2、个人:①优秀共产党员;②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推荐评比范围
学校党总支所属的党支部、党小组和在岗正式党员均可参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
三、推荐评比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含先进党员示范岗)
1、支委班子好:支委班子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
2、党员队伍好:党员宗旨意识强,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支部党员无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参加党委、支部组织的学习等各项活动。
3、工作机制好:制定了支部学期工作计划,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各项资料按时上交。
4、工作业绩好:党员教师爱岗敬业,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的成绩。
5、群众反映好:为人师表,党员形象好,在学生评教评学、年度绩效考核中优秀率、满意率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学习,积极学习新课程、新理念。
2、带头创佳绩: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参加“三联系、三示范”活动,“三联系”:联系学困生、联系非党员教师和联系班级成效显著者:“三示范”:共产党员优秀示范班、共产党员优秀示范组、共产党员优秀示范课有一个方面成绩突出。
4、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带头弘扬正气: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师德规范。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基本达到“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条件外,热心党务工作,有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党务工作落实到位,富有特色。
四、推荐程序及指标
项目 推荐指标数 评比程序 备注
先进党支部 1-2个 由党支部申报,并对照条件准备材料,由党支部五月底前将材料上传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上网公示事迹。 五月
先进
党员示范岗 支部示范岗数的50% 由党小组申报,并对照条件准备材料,党支部负责每月推荐一个以上材料到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上网公示事迹。 每月一次
优秀
共产党员 支部党员人数的40% 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条件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推出候选人,由党支部每周推荐一定人数材料到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上网公示事迹。 每周一次
优秀
党务工作者 支部党小组数+3(支委人数)的40% 在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中评选,由各党支部提出候选人并负责推荐。 每两周一次
6月,党总支将在公示的基础上组织集中投票,最后评选出先进党支部1个,先进党员示范岗3个,优秀党员36人(高中党支部11人,初中党支部15人,小学党支部6人,行政后勤党支部4人)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人。
【范例】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增强广大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按照市教育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