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最新消息称,国务院日前确定了包括枣庄、黄石、淮北、铜陵、抚顺、景德镇等在内第二批32个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现有的44个资源枯竭城市进行资金支持。近年,暂不再审定新的资源枯竭城市。
据悉,2008年3月,国务院曾确定了首批12个资源枯竭城市,包括盘锦、白银、大兴安岭、个旧、焦作、萍乡等城市。此次,中央财政将给予包括这12个资源枯竭城市在内的共44个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最新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近日,国务院确定了第二批32个资源枯竭城市。 通知指出,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将暂不再审定新的资源枯竭城市。
国务院要求,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并强调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国务院要求资源枯竭城市要抓紧制定、完善转型规划,提出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转型思路和发展重点,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用好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为保增长、促协调,为全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探出一条新路。
近年将暂不再审定新的资源枯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