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说,半年来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行良好,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为公众生活提供了健康导引。环境保护部每月编制和发布74个城市空气质量月报,对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进行排名,有关环保部门也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城市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有效地推动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结果显示,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其中轻度污染占25.4%,中度污染占9.5%,重度污染占7.5%,严重污染占2.8%。海口、舟山、福州、厦门和深圳等1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佛山、丽水等35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邢台、邯郸等28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O3,分别占污染总天次的63.4%和20.1%。
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评价,上半年邢台、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济南、衡水、西安、郑州和廊坊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舟山、惠州、拉萨、福州、深圳、珠海、厦门、丽水和江门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