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城镇化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对其发展过程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①城镇化开始早。②城市人口比重在世界上长期处于领先地位,直到最近一个多世纪才退居后进行列。③大城市多,在不同时期均曾出现一些世界级的特大城市。④城镇化进程在时间上的波动性及其在空间上的不平衡性。⑤城市多以行政职能为主,经济职能虽密不可分,但往往处于从属的地位。
中国的城镇人口比重,从汉代至明代都曾长期保持在10%左右,有的时候可能更高,而世界平均直至19世纪70年代才达到这一水平。中国的城镇化在古代能长期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人口众多,长期居世界首位;加上历史悠久,自然条件又相对优越,故生产力比较发达,从而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而且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制度即开始向地主所有制演变,此后,土地的自由买卖和兼并一直是中国基本的经济现象,使得商品交换和货币经济能较早地发达起来,商业和城市也由此繁荣。
其次,中国很早就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这种统一和中央集权,就其持久、辽阔、严密和稳固而言,其它任何国家都难以相比。于是在庞大的经济基础之上,出现了一个庞大的上层建筑,这是促使大城市成批涌现的强有力的政治因素。所以说,中国的城市是在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的一定前提下首先适应统治阶级政治上的需要而建立的。这种政治和经济地位的统一,显然有利于城市的发展。
第三,中国的统治阶级,相对于一些外国来说,人数不仅众多,且奢侈淫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国古代的工商业正是首先为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消费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清人顾元庆曾指出:“上逞无厌之欲,下充不极之求,都有长市之贾,邑有倾城之商。”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此外,城市中还拥有一大批为满足统治阶级需要而存在的服务性人口,如奴婢、仆役、优伶、娼妓,直至帮闲、清客、僧道等等,也促成了城市的畸形繁荣。
中国城镇人口比重在汉、唐达到10%左右以后,其总体水平即没有再继续提高,后来反而明显转为下降。究其根本原因,仍在于封建生产关系的长期延续,到其后期已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相反,巨大的人口运动惯性却促进人口不断繁殖,致使人均占有的粮食产量显著下降,从盛唐到清代后期降幅达一半以上,城镇人口比重的大幅度下降,显然与此关系至密。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矛盾所导致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不仅屡次造成总人口的波动,城镇人口的波动更为明显。首先,由于中国的城市都是大小不等区域的政治中心,因此在历次战乱中,都成为敌对双方的必争之地,所遭到的破坏也远较农村为甚。摧毁敌方的城市,起着摧毁敌方政治势力和经济实力的双重作用。这一斗争方式可说是一直沿用的。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六国旧都采取了摧毁城池、迁移人口的措施。项羽攻入关中后,把咸阳毁作平地,隋灭陈时,隋文帝即下令摧平建康城邑为“耕垦之田”,六朝故都,至此化为荒烟蔓草。其次,城镇人口的存在和发展要以农村提供的食品为前提,一旦发生动乱饥荒,城市将遭到比农村更大的打击,即使是富豪王孙,也只能“衣罗绮,怀金玉,交相枕藉,待命听终”。而动乱后的恢复却比农村缓慢。这是由于农业再生产比较简便易行,前期人口减少造成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化反而有利于生产的恢复。而城市经济的恢复却要有一个积累资本的缓慢过程,而且要以人口的增殖即对工商业产品和劳务交换需求的扩大为前提。因此城镇人口下降时比较急剧,上升时比较缓慢,波动幅度比农村人口更大。
因此,中国古代城镇人口一直伴随着皇朝兴衰呈现出大幅度波动,其比重真正达到高水平的时间是相对短暂的。而一旦发生大动乱,多少代人的辛勤积累往往会毁于旦夕,城镇化水平可骤然倒退几百年。
中国古代不仅总的城镇化水平是波动起伏的,且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其兴衰浮沉的历史,有的甚至经历了许多次由兴旺到衰落的过程。城市发展的这种此伏彼起,也加剧了城镇化进程空间分布上的不平衡。
截止1949年为止,中国主要城市的发祥时期为:
先秦:商丘、安阳、郑州、淄博、曲阜、滕州、咸阳、西安、邯郸、北京、太原、济南、南京、徐州、苏州、扬州、绍兴、芜湖、开封、洛阳、南阳、沙市、成都、重庆;
秦代:邢台、榆次、汉中、临河、延安、宝鸡、天水、泰安、德州、聊城、淮阴、镇江、杭州、宁波、嘉兴、湖州、阜阳、许昌、长沙、常德、益阳、广州;
汉代:廊坊、沧州、大同、临汾、兰州、酒泉、西宁、临沂、济宁、潍坊、莱芜、无锡、常州、泰州、盐城、温州、金华、合肥、黄山、南平、南昌、景德镇、抚州、赣州、福州、宜昌、襄樊、衡阳、湘潭、邵阳、韶关、柳州、桂林、梧州、自贡、南充、绵阳、宜宾、西昌、遵义、昆明、大理、喀什;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江阴、安庆、漳州、上饶、萍乡、新余、武汉、岳阳、深圳、潮州、南宁、内江、乐山;
隋、唐和五代十国时期:衡水、长治、沈阳、南通、铜陵、马鞍山、泉州、九江、黄石、荆门、肇庆、万县、拉萨;
宋、辽、金、元时期:上海、锦州、海城、信阳、中山、东莞、海口、天津、保定、都匀;
明代:张家口、呼和浩特、抚顺、铁岭、瓦房店、敦化、威海、夏门、佛山、贵阳、日喀则;
清代:承德、唐山、本溪、丹东、辽阳、营口、大连、锦西、赤峰、阜新、朝阳、长春、吉林、延吉、梅河口、公主岭、浑江、白城、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海拉尔、满洲里、青岛、烟台、汕头、湛江、安顺、个旧、乌鲁木齐、伊宁、阿克苏;
民国时期:石家庄、包头、集宁、鞍山、通化、四平、通辽、牡丹江、鸡西、蚌埠、淮南、焦作、株洲、库尔勒。
本文标题:我国城镇人口的历史演变--我国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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