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农业生产存在着由普遍到特殊,由大同到小异的等级差异,在对农业生产进行行政管理上,又存在中央、省、地(市)、县等不同层次地域单元;加之农业区划研究内容、研究性质和研究层次的不同,形成了复杂的农业区划体系。其横向结构包括单要素的农业自然区划和综合自然区划,农业部门区划与作物区划,农业技术措施区划,农业综合区划四个方面;而纵向的层次包括国家级、省级、县级三个等级。现将中国国家级区划作一简图(图10-1)。
从图10-1可看出,中国现有的农业区划繁多。这里不再一一赘述,仅择要就《中国综合自然区划》、《中国种植业区划》、《中国综合农业区划》的分区结果作一简介。
《中国综合自然区划》是80年代初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组织制定的一个综合自然区划,它依据中国特有的地貌形态以及受地理位置和大地貌形态影响而形成的气候、土壤、植被分布的规律性,本着“综合因素与主导因素相结合”、“相似性与差异性相结合”、“重视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自然要素”的分区原则,将中国划分为3个自然区域、14个自然带、44个自然区。首先根据大地貌单元和气候的巨大差异性,将中国划分为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寒区三大区域。再按热量分布的纬度地带性,将中国划分为寒温带、中温带、暖温带、北亚热带、中亚热带、南亚热带、边缘热带、中热带、赤道热带、干旱中温带、干旱暖温带、高原寒带、高原亚寒带、高原温带等14个自然带。然后根据地貌条件等分出44个自然区(图10-2)。
《中国种植业区划》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比较作物结构、布局和种植制度等,考虑种植业发展方向和关键措施的相对一致性把中国分为东北大豆、春小麦、玉米、甜菜区;北部高原小杂粮甜菜区;黄淮海棉、麦、油、烟、果区;长江中下游稻、棉、油、桑、茶区;南方丘陵双季稻、茶、柑橘区;华南双季稻、热带作物、甘蔗区;川陕盆地稻、玉米、薯类、柑橘、桑区;云贵高原稻、玉米、烟草区;西北绿洲麦、棉、甜菜、葡萄区;青藏高原青稞、小麦、油菜区十大种植区(图10-3)。
《中国综合农业区划》是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于1979年开始组织编写,1981年完成的。它是农业区划研究成果总的体现,是在各种自然区划、部门区划及其他单项区划或专题研究基础上,从分析到综合概括而成的。它根据发展农业生产自然、经济、技术条件的区内相似性和区际差异性;农业基本特征和发展方向的一致性;农业生产关键问题与建设途径的相对一致性;保持一定行政区划的完整性的原则把全国划分为10个一级区和38个二级区。将东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划分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将秦岭—淮河以北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将西部划分为甘新区、青藏区。以上大陆部分的9个一级区,概括地揭示了中国农业最基本的地域差异。它既可反映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特别是热、水、土不同配合提供的发展农业的可能性,也可反映各地区历史形成的农业基本地域特点。这些条件和特点,有很大稳定性,可成为今后农业发展的大的地域单元。此外,还将中国的海域划为一个海洋水产区。由于各一级农区内部农业复杂多样,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在各一级区内又分别划分若干二级区(图10-4及表10-1中国综合农业分区系统表)。中国农业综合分区中各一级区的资源条件、农业生产特点及发展途径将在下一节简要介绍。
本文标题:我国农业区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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