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震活动十分活跃,地震频繁,强度大,分布广。历史上有记载的地震达4000多次,造成人员伤亡的有346次,死亡人数多达230余万。本世纪以来,发生6级以上地震650多次,其中7.0~7.9级地震98次,8级以上地震9次。建国以来,我国因地震死亡近4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每年平均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大地震破坏范围超过3万平方公里,死亡24.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亿元。由此看来,地震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确实十分惨重。此外地震灾害造成的间接损失也不可忽视。如强烈地震可以诱发山崩、地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喷沙冒水等多种地质灾害,从而诱发地基失效、边坡失稳,加剧地面建筑的破坏可直接摧毁地面工程设施。此外,地震还可以造成火灾、水灾(供水设施破坏所致)爆炸、毒气蔓延等次生灾害。
二、水土流失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解放初水土流失面积为116万km2,目前为150~160万km2,每年流失土壤50多亿吨,占世界流失总量(600亿吨)的1/12。相当于毁坏耕地100万亩。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是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80%~90%。含沙量最高的是黄河,含沙量为37.6kg/m3,汛期达50kg/m3,黄河输沙量每年16亿吨,泥沙中养分(氮、磷、钾)价值几十亿元随之付诸东流。1982年美国科学家巴尔尼考察了黄河中游后说,黄河流失的不是泥沙,而是中华民族的血液,黄河年均输沙量16亿吨,这不是微血管破裂,而是主动脉出血!
水土流失除造成土壤流失,土地肥力降低,耕地减少外;还造成河流、湖泊和水库淤积,使河床、湖床抬高、影响通航和泄洪能力。如黄河下游每年淤积泥沙达4亿吨,河床每年抬高8~10厘米,使河床高出地面4~12米,形成800km的“悬河”,对华北平原构成严重威胁。泥沙淤塞水库,损失库容,也是不容忽视灾害。以黄河和长江为例,陕、晋两省每年的水库淤积量达1.3亿m3,四川省的蓄水工程年平均损失库容1亿m3,均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大型水库,真是触目惊心。目前长江流域大、中、小型水库的淤积量已分别占库容的5.04%、9.36%和21.4%,淤积总量达13.78亿m3,即损失总库容近14亿m3。另外,泥沙淤积使湖泊湖床淤高,湖面萎缩,降低蓄水分洪能力。如洞庭湖水面由解放初的4350km2,缩小至1977年2740km2,蓄水量也由293亿m3下降到178亿m3,减少了39%。泥沙淤积河道严重影响了航运。如1957年长江水系总航运里程为7万公里,至80年代中期减为3~4万公里。
三、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山区常见的一类由斜坡失稳所造成的地质灾害。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山地、高原、丘陵约占国土面积的69%,河流纵横,沟谷广布,地势高差悬殊,在大气、地震及人类活动影响下每年都有大量山崩、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发生。如1981年7月一次特大暴雨,四川盆地北部10个县产生了崩塌、滑坡6万处。1982年7月一次大暴雨川东万县地区5个县调查统计,产生崩塌、滑坡8万处;据四川省统计,1981~1985年5年间,一次暴雨激发崩塌、滑坡在1000处以上的县有28个,10000处以上的县有14个,20000处以上的县有3个。泥石流灾害的情况更加严重,解放以来,泥石流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3700余人。全国受泥石流灾害威胁的县城有70座,占全国2136个县城的3%。1975~1984年的10年间全国18个省、市、区爆发泥石流造成死亡2136人,毁田4.38万亩,毁房18.07万间;中断铁路4164小时,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可以看出,我国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的灾情极其严重,据统计每年由这类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达80~90亿元。
本文标题:地质灾害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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