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卖地维持地方财政的老路不能再走下去
观众提问:现在地方政府负债非常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新型城镇化的资金该怎么解决?
厉以宁: 这是当年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因为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权和事权是不对称的。中央的财权多,而很多事情是地方做,地方又没有钱。我们有一句流行话:中央请客、地方买单。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需要改。这里顺便讲一下,有一种说法,要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就行了,是不行的,小政府大市场这个提法就不准确,因为市场跟政府的关系不能用大跟小来分。在任何情况下,政府的工作人员人数在全国人口的比重都是小的。有人说,是强市场强政府,这个“强”也不行,所以我在我的文章里用的是“有效市场,有效政府”。
有效政府,就是政府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有效市场,市场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这就行了。政府能够做的,市场也能做,就要给市场;政府该做的就是市场做不了、做不好,比如刚讲的收入再分配,这政府就应该帮助。这样才能够摆正市场跟政府的关系。
这里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钱的问题。城镇化的经费问题,就要加快财税体制的改革,既然要让地方做这件事,他就应该有相应的经费。现在的分税制的比例是1994年有的,实际上就到省为止了。还有省跟下面的地级市的关系,地级市跟县的关系,都不明确,依靠什么?依靠讨价还价来定,几次谈判才定的标准,都要改掉,不规范。另外,地方应该压缩经费,中央也应该压缩经费,把钱用在更有效的地方。
我们要学习国外的经验,我的文章中谈的比较多的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经验。因为西欧国家的城市化在19世纪末基本定型,美国在20世纪初年也定型,而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城市化主要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发展起来的。它们是以城市为单位,建立城市公共建设基金。机构要怎么建呢?地方财政出一部分钱,各大金融机构出一部分钱,把架子先搭起来。架子搭起来就发行公共投资基金券,利率比银行存款高、比国库券高,你来买。每个项目的钱怎么花,全部公开化,市场运作。比如这笔钱这个基金券出来,是为了建自来水一厂,那个要建第二电厂,或者建公共服务设施,所有这些都是一笔项目,买后可以转让,也可以分红,还有固定利息。而且,效果是好的,为什么?因为它是市场化运作,除了非常必要的项目,大规模环境的治理,这些政府应该投资的就要投资,凡是属于企事业单位性质的,如自来水厂、电厂都可以用这种方式建,这样就可以省掉一大笔钱。在中国,总有办法能够建,但是现在的路是不能走了。
现在有两个路走,第一个路子卖地。卖地以前采用过,的确帮地方政府解决了一些困难,但是现在怎么样?没那么多地,怎么卖,卖完后又怎么办,所以要改掉。改掉以后政府仍要花这么多钱,怎么办?向银行借债。地方债务中6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到80%,都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将来又不能还,变成坏账怎么办?这是蕴藏着金融风险的。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想办法,对于长期的债务,应该采取了断的形式,把它折扣成由中央担保的地方债债券,地方债券不是短期贷款,可以再试行。中央不要任意为地方债务兜底,因为这是不规范的。现在是跑项目,将来会是跑债务,这个应该规范化来运作。
本文标题:厉以宁:我国城镇化道路怎么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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