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时期,环江县毛南族地区就已经有了一种称为“隆款”的社会组织,由公众推举德高望重的男子为“村老”(贵州毛南族称之为头人或寨老),主持内部公共事务及婚丧嫁娶等活动。直到民国时期毛南族聚居的玉环、下城、堂八、波川等乡村都还保留有这种组织的残余。由“村老”主持制订出人人必须遵守的乡规民约,称为“隆款”或“议榔”和“保苗会”,以维护所辖村屯的共同利益与安全。“隆款”规定的法规条文有刻碑或写上木板立于有关村屯前的,也有口头传诵的。如贵州毛南族每年春耕前,以寨为单位召开寨户“保甲会”,制定“保苗法”,以管理当地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还经常召开“寨老”联席会,由“寨老”群集协商各寨的共同事务,协调各寨关系,交流执行“榔规”的经验和得失。
除了村老,毛南族自然村中还有前面提到的牌头以及学董、武相公、文相公。“牌头”由村民推选出来或政府任命负责催粮,不管民事纠纷,但村、峒有事,“匠讲”去调解时,也请他去旁听。“学董”是毛南族各村、峒负责办学的长者。村、峒的武相公则必须精习拳术武艺,掌握一套骑马、射箭的本领,曾到县或府去应试过,考中合格才赐武相公称号。据说考中武相公的,上面派人送来“报条”,到家燃放鞭炮祝贺,把“报条”贴在大门边。这样他就被公认为村、峒的武相公了。武相公负责办拳术学堂,召集年青人学武强身健体。除义务传授武艺外,如有外敌入侵,他即组织团练抵御。有时逢年过节,武相公还带队表演武术助兴。
毛南族素有尊师崇文的优良传统。早在宋代庆历七年(1047年),思恩县就开始有儒学训导(衙署)。明代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创建学宫。18世纪以后,毛南山乡普遍设立了私塾。清末民初,上南乡设有8个塾馆。辛亥革命前后,随着民主思想和文化科学知识的广泛传播,学馆、私塾改办为乡村小学,以满足更多的儿童上学的愿望。20世纪30年代初,不少毛南族人家把自己的子弟送到思恩县城、庆远(今宜山)、柳州、桂林等地就读中学或师范。但是,毛南族地区的教育总体还是非常落后。直到1950年,整个下南区只有小学24所,其中两所中心校,在校学生1229人。
长期以来,毛南族地区发展缓慢。明末,他们还使用着木制的锄头和犁耙。到了清代,才比较广泛地使用各种铁制工具,土地也开始逐渐集中,阶级分化明显。这时,出现了不少贫无尺寸的“达火”(相当于雇农),只有少量土地的“挨火”(相当于贫农),自给自足的“马无”(相当于中农),以及占有大量土地的“分乃”(相当于地主、富农)。“分乃”通过地租、高利贷和雇工,对“达火”、“挨火”进行残酷的剥削。高利贷的年利率高达100%。农民租种地主和富农的土地时,要自己出种子、肥料。一般要先负责交10~20%赋税,剩下的主佃平分,实际农民收入只有30~40%。此外,还存在有少量的奴婢,系由地主买来,或因债务沦没,终身为地主服役。当时,“田峒”中的可耕地和大片山林,已全部为私人所占有,只有少量距村较远的石山和牧场,才有村屯所共有,但是也很快被“分乃”侵夺了。
直到新中国成立前,毛南族地区交通不便,粮食不足,人畜饮水和出行都很困难。农业生产条件还很差,当时使用的铁制工具仍较简陋,农田翻土主要使用锄头和脚踏犁,收割稻谷一般使用禾剪,效率低下,产量也不高。水稻亩产量200~300斤,少数烂泥田(俗称冷水田)亩产只100斤左右,红薯亩产200~300斤,玉米亩产仅有100~200斤。加之遭受地主、富农的残酷剥削,人民生活十分困苦。
本文标题:毛南族详细资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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