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包办婚姻的同时,布依族青年男女间的交往是比较自由的。青年男女可以利用节日、走亲访友或赶场的机会,聚集在一起“朗绍朗冒”(“朗绍”指会女朋友,“朗冒”指会男朋友)。如果男子相中某姑娘,就请家族中的姐姐或妹妹充当“银雀”,传递信息,女子如若愿意,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绣好的绣球抛给对方,男女双双走出人群,到不远处对歌。经过多次会晤,建立了感情,就可盟誓终身。
“朗绍朗冒”这种社交活动不限于未婚男女,已婚者亦可参加。不过对于未婚者来说是谈恋爱;对于已婚者而言,则可能是炫耀自己唱歌的才能,或者是对父母包办婚姻的反抗。“朗绍朗冒”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调等。过去,青年人常因不会唱歌,而找不到对象。现在,“朗绍朗冒”已经不再是布依族青年男女唯一的交际方式了。
布依族家庭实行父系家长制。家长有支配家中经济和指挥成员的权力。男性长辈皆受尊敬,为人正直者更有威望。族中纠纷,自行调解,无须上诉官府。妇女的地位低于男子,寡妇可以继承财产,如果再嫁则不能继承。一些地方有“兄终弟及”(俗称“填房”)的婚制。
家庭结构普遍是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一般情况下,人口较多的人家待儿子长大成婚后就分开居住。有的地区分家时,家中的财产必须先留父母的“养老田”和未嫁姑娘的“姑娘田”,其余田地、房产按子均分。若遇绝嗣人家,财产由其亲属继承。分家后,父母大多同满子(幼子)居住。有的地区没有留“养老田”,几个儿子轮流赡养父母,并共同承担安葬的职责。
布依族丧葬在清代以前,行火葬,不垒坟。清代中叶后才逐渐垒坟、立碑。当老人逝世后,丧家即向舅家和至亲好友报丧,并请本民族的“布摩”(祭师)择定吉日,举办丧事。丧葬仪式繁简程度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富有之家,要举行“古夜王”仪式,砍牛做斋,大办酒席,丧期甚至长达七天、九天。停柩期间,丧家一律素食。葬式有土坑墓、石棺墓、石室墓、岩洞葬、停棺待葬(二次葬)、瓮棺葬等。
布依族有许多传统节日,除过大年、端午节、中秋节等与汉族相似外,“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节日都具有本民族的固有特色。
大年节,据方志记载,布依族“以十一月为岁首”。平塘、荔波一带至今仍在十一月三十日“过小年”,但大多数地区已将年节并入春节。每到腊月,家家户户忙着酿酒、打糯米粑、腌制腊肉、做血豆腐,或缝制新衣。除夕以丰盛酒菜供奉祖宗,并燃放爆竹,阖家守岁到鸡鸣。正月初一则有姑娘争挑第一担水回家(名曰“聪明水”)、男孩争先到土地庙旁用绳子牵来小块石头放入畜圈(意为“六畜兴旺”)之俗。大年期间,青年们相邀外出“朗绍朗冒”;中老年人则彼此拜年祝贺,一同饮酒为乐。有的地方还举行玩龙、舞狮、赛马、掷石、铜鼓、唢呐、歌舞、篮球等等娱乐活动。一般到正月十五元宵节后,才开始下地干活。
二月二,主要是祭祀“土地神”,保佑全寨安宁,杀鸡敬祖,吃两色(白、黑)糯米饭。云南省的布依族,这个节日要过三天,进行以祭“老人房”为中心的祭祀活动。三月三,主要是祭山神或扫寨赶鬼,预祝丰收。贵阳附近村寨,举行“三月三对歌会”,又称“仙歌节”或“地蚕会”(传说这天害虫闻听歌声就不敢危害庄稼)。四月八,是纪念耕牛的节日。布依族各地将这一节日称为 “牛王节” 或“牧童节”、“开秧节”等。这天家家吃“牛王粑”和糯米饭,并以之喂牛,让牛休息一天,用枫树叶泡水给牛洗澡。这一天也是惠水一带布依族青年男女坡上聚会吃糯米饭、唱歌玩乐的日子。
六月六,祭田神、土地神和山神,祭毕用鸡血沾上各色纸旗,或做成大鸟形分别插在各块田中。与此同时,召开“议榔”会议,宣布各种榔规榔约,且由榔头监督执行,借以保护社会财产安全。许多地方(如惠水县的董朗河两岸、兴义市的查白场等)还举行规模盛大的玩山活动。六月六节还有相关的传说。如兴义的查白场传说是为纪念被恶霸逼婚、双双殉情的一对青年男女的;安龙县则是纪念布依族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起义胜利。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经国家民委批准,确定“六月六”为布依族人民的共同佳节。其隆重程度,仅次于大年节。
吃新节,又叫尝新节。因各地的谷米成熟有先有后,过节日期不尽相同。一般在稻谷将成熟时,由家中男子到田中摘来少量谷穗,放在甑中与糯米一同蒸熟后敬祖。望谟、册亨等地,把新糯谷取来后,先煮熟晾干,舂去谷壳,再用开水泡胀蒸成糯饭,布依语称“根金毫模”。
本文标题:布依族详细资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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