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对于各转型城市选择的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您认为是否综合考虑了当地的客观情况,符合政策和发展的需求?
张文忠:在转型过程中,如果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地区的资源禀赋、人文条件以及区位优势,这种产业就是有生命力的。比如焦作的旅游产业,就是发挥了当地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在接续产业方面,则充分发挥了其原有炼铝产业的基础,并且可与煤炭产业结合起来共同发展。
森工类城市,林区的休闲度假旅游也很有特色,还有特色农产品,包括木耳、食用菌类等。吉林省的辽源市,是一座转型较早的煤炭城市,除大力发展电力产业之外,还开发了袜业的集群式发展,对于解决就业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目前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更好地在资源型城市发展第三产业。以甘肃白银为例,最初参与规划和评审的过程中,我个人认为它在规划转型时没有充分发挥近邻兰州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虽然其接续产业发展得很好,但如果能与兰州实现同城化、一体化,承接其包括服务业在内的一些新产业的转移,有可能打开另一种全新的局面。后来,“兰白都市经济圈”的发展被提上了日程,证明了这种发展思路是正确可行的。
我一直强调: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基本思路,不是另起炉灶,而是把原有的产业做强,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和扶持一些替代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个城市的发展不能寄托于单一行业和领域。前两年金融危机,资源型城市受冲击很大,这就是产业单一化造成的。
《中国投资》:对于资源型城市资源开发补偿以及衰退产业援助等长效机制的建立,目前看来主要还面临哪些困难,应如何克服?
张文忠:在国家层面,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萍乡2009年3月率先在煤炭开采企业开征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按每吨煤炭5元的标准征收生态恢复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可以说是地方政府的一次有益尝试。接下来,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资源型城市,某一种资源相应的停留比例是多少,应该有具体的细化。
而在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这一块,由于产业本身具有生命周期,有鼎盛也有衰亡,不应该非要把已经衰亡的产业再次扶助起来。因此,援助的内容应有所调整。比如在退出机制上,可集中解决包括人员安置、职工医疗保险等内容以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此外,我个人认为还应援助企业开发新产业,或协助培育其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在解决企业历史包袱以及社会负担的同时,以全新姿态重生。
《中国投资》:地方政府都很关心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是否会延续,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有限的资金应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张文忠:尽管很多转型城市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但我认为这些城市正处于爬坡阶段,需要继续大力推动。
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对于资源枯竭城市来说,主要是起到撬动发展的作用。在使用时,应集中于城市环境的营造、发展平台的建设等。其中,对于几个大的环境问题,比如矿坑及煤炭塌陷区治理、土壤环境污染等,应该予以重点解决。
关于产业发展的平台建设,应围绕城市现有基础,建立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的园区,并在基础设施和配套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援助。
此外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中小企业,可建立风险资金或以其他政策扶持其发展。资源型城市国有企业比重普遍较大,民营企业发展滞后,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可吸纳就业,解决城市发展的后顾之忧。
本文标题: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开掘资源城市转型活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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