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的时候,我特别害怕听写生字,因为我经常写错。为了让我赶上其他同学,老师会让组长利用课余时间重新给我报听写。组长是个贪玩的人,经常要他重报,他有些不耐烦。
有一天,组长给我出了个主意:“你在听写前把生字写在手上,读上几遍。听写时,老师报一个你就写一个,再用舌头舔掉这个字,这样准保你不会错了!”
真的能行吗?我将信将疑地照着做了。
又一次听写,我舔了没几个字时,老师过来了,我连忙埋下头,装作检查的样子,可心还是跳到喉咙口了。“听写只管听写,还吃零食,你呀,真是的!”老师瞪了我一眼,又回到了讲台上,原来老师把我舔生字的动作误以为吃零食了。
一场虚惊后,我的头埋得更低了。这样写写舔舔,终于熬到听写结束。我刚松了口气,却听见老师大声地说:“蔡炜妮,你站起来。”我硬着头皮站了起来。同学们扭头看着我,突然,大家哄堂大笑起来,老师也忍不住笑了,我有些莫名其妙。“瞧你,满嘴墨水,像只小蝌蚪。”我这才恍然大悟……
到了办公室,我把刚才听写的经过告诉老师,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傻孩子,靠这种办法能记住这些生字吗?学习只能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这事虽然过去三年多了,但老师的话却时时在我耳边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