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和《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职责,爱卫办内设一室一科一队:
办公室:
1、负责处理爱卫办政务、党务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爱卫办外事接待和对外往来的组织;
3、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
4、负责管理上级的指示和重要会议决定宣传工作;
5、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信息、保密、人事及财务的管理。
社会卫生科工作职责: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爱卫月活动,发动广大群众在城乡普遍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运动。在爱卫月活动中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
2、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创建活动。
3、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的除“四害”保障工作,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
4、负责农村改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局域网络的管理,及时上报违章案件。
公共卫生监察中队职责:
1、依据《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公共卫生法规,依法对辖区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单位和居民区卫生、除“四害”和“门前三包”等进行监督、监察和管理,对违反公共卫生法规的事件和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执行行政处罚。
2、积极进行公共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干部和职工群众懂法、自觉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