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母体,保护好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加大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意见》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森林资源的舆论氛围,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区政府决定开展一系列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一、活动主题及宗旨
以“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为主题,以主流媒体强势宣传为抓手,要求各乡、办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以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为着力点,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效应明显的要求,高标准、大强度地开展宣传活动,以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关注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增强公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保护森林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责任家喻户晓,为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打造“避暑之都”品牌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各乡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区属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协调安排活动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绿化局,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活动时间
6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
1、媒体宣传。在《今日南明》、《南明政讯》上刊发《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和《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致全区人民的公开信》,内中将公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举报电话及奖励办法,呼吁、号召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村镇及公众树立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的意识,建立健全人人是护林员、个个是监督员的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机制。
活动时间:6月下旬。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林业绿化局、区监察局。
2、召开新闻记者恳谈会。区林业绿化局不定期向在筑主流新闻媒体和区新闻中心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开展的情况,彰显森林资源保护成果,昭示区委、区政府倾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信心与决心;聘请媒体联系林业的记者为森林资源保护特约监督员,监督相关部门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行政行为,反馈社会及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信息,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破坏森林资源的有关情况给予关注报道。
活动时间:6月下旬。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林业绿化局
(二)宣传展示阶段:7月——11月
1、各乡、办事处要结合“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的活动主题,拟制相关的工作方案,除在辖区内设置各类相关公益广告牌、在机关、乡(办事处)、村寨、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要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保护森林资源的系列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自办的报纸、电视、网站及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系列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海报等分发至各村、各社区宣传张贴;区林业绿化局和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府举办森林资源保护巡回讲座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进而将保护森林资源变成自觉行动。
活动时间:7月——8月
责任单位:各乡、办事处、区林业绿化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