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确保我区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城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 区 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按照防洪与除涝并重的要求,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有备无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实实搞好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城市防汛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和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进行。各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防汛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目标任务、办公场所六落实。要进一步加大防汛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广大市民的防汛意识,扎扎实实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力争今年城区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城区内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专人负责日常防汛工作,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因地制宜,狠抓落实。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都要建立防汛组织机构,各负其责,把防汛工作作为汛期重要工作来抓。
区内各大型厂矿企业、公司、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要落实专职人员或相应机构,组织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医疗队伍、为防汛抢险做好充分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三、目标任务
(一)充分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领导,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一把手就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辖区的防汛工作负全面责任。汛前要组织专人对防汛排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工具、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排除隐患。要搞好排涝设施建设和沟河清淤清障,提高排涝能力,保证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涉及群众生活的能源、交通等重要设施正常运行。对旧村改造,一定要进行防汛规划,城区建设与防汛同步进行。
(二)防汛物资及器材准备
充足的防汛物资器材保障是战胜洪水,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前提。今年防汛抢险物料的管理工作原则仍采取国家储备与发动单位、群众自筹解决的办法。防汛物资储备,严格按照区防汛办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