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宪法日演讲稿(2)
时间:2015-12-10 10:45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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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宪法日演讲稿第二篇
同学们,大家好!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宪法日也叫“宪法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的12月4日,将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日,本周也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国家利益。今天下午的班会我们给大家播放就是和法律有关的视频。
视频《青春迷途》
点评:视频看完了,不知大家做何感想?一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由于家庭和交友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好他能迷途知返。从这片子我们也看到和感受到我们身边充满了各种诱惑,有时稍不留神就会陷进某个陷阱,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的不归路。
结合遵纪守法的问题,我想给大家在讲一种现象: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路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014年11月19--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我国浙江乌镇召开,本次国际互联网大会规模之大、层次之高可谓盛况空前。此次大会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主题,论坛主题涉及“互联网新媒体”、“共建在线地球村”、“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我国也把每年11月的最后一周定为网络安全宣传周,首届宣传周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
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在网络安全方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上网,可以说是许多同学在平常不过的行为了,但是你是否注意到网络安全呢?(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你有没有在网上泄漏你的个人信息呢?你有没有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呢?我们确实看到了有些同学的网上行为不仅违纪而且已经违法,比如有的同学在利用网络(空间、微信等)传播是非、制造事端,甚至谩骂、侮辱、诽谤他人。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上散步的;2、明智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的;3、篡改他人原始信息内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的。)
由于网络里人们之间相对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网络恶意编造、扩散虚假信息,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或引起社会公共秩序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同学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希望同学们和在现实世界一样,在网络世界交流和交往同样要严格自律、讲文明、懂礼貌,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自觉尊重他人,不要等到受到处罚的失手再后悔莫及。
今天的班会主题结束了,再说两件事:(1)关于班级公物的爱护:公物委员(2)环境卫生:室内卫生的保持、讲桌、工具箱杂物的及时清理:双高双普及创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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