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措施,加大治庸治懒工作力度
推进治庸治懒工作,应当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快建立不想庸懒、不能庸懒和庸懒受罚的体制机制。
1、加强教育,鼓励干事创业。一要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把治庸治懒工作与创先争优、干部考评、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学习宣传郭明义、李彬、金诚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把抗洪救灾中脱岗、失职、被问责的干部作为反面例子,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二要加强宣传教育。注意采取中心组学习、知识竞赛、演讲、电教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认真履职,敬业奉献。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治庸治懒工作和正反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辟专栏,宣传造势,营造干事创业光荣、庸政懒政可耻的舆论氛围。三要完善奖惩机制。综合运用绩效管理、干部考评、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五大战役”、灾后重建考评等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2、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财,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来提速增效,提高工作效率,堵塞庸懒行为的空间。一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办事程序和相关手续,提高行政效能。二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要以市交通、建设、教育、规划、国土、林业、水利、环保、工商、编办、发改委、高速办、行政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权力运行水平。继续抓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通过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防止“小吏大权”、中梗阻和滥用权力等现象的出现。三要完善效能制度。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八项效能建设基本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请销假等制度,通过制度落实,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四要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各单位要优化内部管理,合理设置业务流程,尽可能简化程序、减少层级,确保办事便捷、运转高效。在人员使用上,要坚持人岗相适,用其长处、避其短处,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自律,当先锋、作表率,作勤政廉政的模范。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要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等办事公开,通过公开栏、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群众的监督,促使党员干部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二要强化督查,形成合力。前一阶段,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重建办对灾后重建工作开展了督查。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还参与了中央增投项目落实、水流域污染治理等的督查。9月2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重点工作中加强干部考评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加强了对参与重点工作干部的考评。下阶段,市里还将整合督查力量,采取联合督查、上下协作督查、与部门配合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市委、市政府下达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部门抓好单位分工任务的落实。各级各部门也应有效整合督查力量,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效能机构要组织效能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庸懒行为予以曝光。三要加大问责力度。“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各级各部门要避免好人主义,对庸懒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务必严肃查处。对不认真履职、工作推动不力、作风纪律差,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依法应该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办理等庸懒行为,要根据不同情况责令作出书面说明或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要正确对待问责,对干部庸懒行为的问责,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对干部的帮助和提醒,使其及时纠正小错,防止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效能机构要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查处若干个典型案例,对当事人进行效能告诫、纪律处分和通报处理,通过严厉整治、严肃问责,进一步促进干部风气和工作作风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