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共有30多名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和50多名政府集中采购人员,这只采购队伍已经成为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采购队伍建设方面,注重业务培训、廉政教育、政策引导,通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渠道的学习培训活动,全市上下已基本练就出一支能干可靠、高效履职、依法奉公的干部队伍。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主要表现在:(1)采购预算编制难,随意性大。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要求各级年初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这一规定并没有得以真正落实,大多数部门的采购事项都属于临时行为。(2)采购法规执行难,可操作性差。公开招标时间太长影响效率,采购法与招投标法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有些条款不够细化等。(3)范围规模扩展难,增长速度慢。尽管政府采购总量逐年有所增加,但增速较慢,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也存在管理和执行不到位的现象。(4)采购环境净化难,干扰因素多。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仍然会发生来自不同方面的说情、打招呼现象。(5)部门观念转变难,工作阻力大。有的部门以各种理由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甚至还有“先斩后奏”的行为。(6)机制运行操作难,原因比较多。各县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已经分离,但在执行过程中,人员不到位,职责不落实,超权越权的情况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有必要在实践中探索研究,加以解决。
三、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曲靖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重点抓好“扩大规模、健全制度、理顺机制、加强监管、促进规范、发挥功能”这六项工作,在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上取得新进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求各级采购部门务实创新,注重实效,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要把握以下几个工作要点:
(一)抓认识促统一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形成,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也已成必然之势。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当务之急,形势所需。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做好各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采取措施,不断开拓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新局面。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认识,协调各方关系,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迅速发展。
(二)抓规模促效应
政府采购规模是政府采购法实施力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直接反映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力度和成效。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与范化管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步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上规模、扩范围、促规范。一是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编制包括预算内外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预算。二是要扩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把改善民生、服务三农等大宗的政府性采购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四是要继续推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政策,并做好相应工作,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成效。五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财库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120号(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345号《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座谈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六是要研究制定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对涉密项目,采购前必须经安全保密部门批准。七是要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建立购买国外进口产品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八是要继续加强与县级的沟通协调,逐步加大联合招标采购力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采购规模效应。九是要利用财政职能优势,严格把好国库或专户拨款关口,凡属于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财政性资金,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范围,从严规范采购行为,依法实施项目采购,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达到采购质量与效益并重。,全市采购规模要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10%,要求各县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抓监管促规范
一要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项目委托、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供应商年检、专家管理、中标确定、合同履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管力度。二是要加大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优化协议供货等采购方式的实施方案,发挥采购规模效益,促进规范管理。三要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管,认真执行部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事前审批制度。四要认真抓好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验收、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的要求,提前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本地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部署和开展。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对政策执行、重点项目、专项资金、采购目录执行、公务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协议供货等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维护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五要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以及专家队伍的管理,坚决查处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堵塞采购漏洞,规范采购行为。
(四)抓机制促效率
一是要健全完善责任机制。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直接实施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事项的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擅自采购等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律严肃性。要明确财政内部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确保在其主管财政业务范围内履行好政府采购日常监管职责。二是要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健全机构,完善职能,充实人员,保证经费,创造一个保障有力的政府采购工作环境。三是要健全完善宣传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搭建舆论监督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要健全完善网络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技术,探索创新监督手段,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要健全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要继续做好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找制度漏洞,抓住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构建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