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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司法行政总结会讲话

时间:2011-10-29 17:03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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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清醒地看到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县普法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薄弱,总结成绩的同时。公民的法律素质普遍较低,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建设和谐 所要求的法治文明还有很大差距。二是社会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更趋复杂,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对立情绪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不容乐观。三是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四是从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看,基层基础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法律服务无论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与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认真对待,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一)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五五”普法扎实推进。

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富有成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学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公务员法》物权法》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得到有效贯彻,干部法制教育有序实施,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型政府有效建立,依法治县进程明显加快,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着。

(二)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克服基层司法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等体制机制上的障碍,过去的一年。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了进万家门,解万家愁”工作宗旨,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调解纠纷2547件,调解成功2486件,成功率达97.6%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通过司法战线上广大同志的共同努力,基本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不可否认,人民调解已成为基层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采取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一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384件,受益人数达403人,为困难弱势群体直接减免诉讼代理费近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目标。法律援助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逐步建立,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规范,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显着提升。同时,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深入基层和一线,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乌江彭水水电站 库区移民搬迁、城北新区开发、渝湘高速公路建设、劳务输出、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等全县重点工作中,主动为利害关系人宣传法律,讲明利蔽,正确引导,直接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处理,有效促进了全县中心工作的开展。

(四)法律服务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服务得到有效规范。

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逐步完善,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得到有效实施。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司法鉴定“四位一体”法律服务市场体系有效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

(五)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建筑面积达3810平方米,国债资金西部政权建设一、二、三批12个司法所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完成投资19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20万元)部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西部政权建设规划,县将在 年完成剩下的27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实现一乡一所。

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各乡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下,司法行政职能得到较好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试点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平安 建设,建立法治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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