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切实营造全面发展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创卫活动”,既要为妇女儿童创造舒适、安全、清洁、绿色的人居环境,又要尽可能地配套建设妇女儿童文化、体育和活动场所以及相关公共设施,又要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和精神食粮,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优先的重要理念,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 ”妇女儿童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第一,工作部署要“到位”。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已纳入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我县是省上确定的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示范县,这既是对我县以往妇女儿童工作的肯定,也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制定规划、部署工作、安排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要,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职责范围,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稳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法制保障要“有力”。当前,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处在经济转轨、结构转换、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妇女儿童工作必然会随着形势的变化,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平安 ”创建活动和“五五”普法活动,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根据我县实际,加强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监察,依法保护女工权益,严禁非法雇用童工,确保安全生产。要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特别要让他们的子女与城里的孩子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成长进步。
第三,形成合力要“有为”。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认真开展工作。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合力。各乡镇每年应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状况,认真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推进“两个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 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 年)》)、“两个规划”(省、市、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广大妇女要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统筹规划、协调推动的能力,深入www.dljs.Net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面向社会、宣传动员的能力,整合资源、团结协作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督办反馈、监督检查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健康快乐地茁壮成长。
同志们,儿行千里母担忧,滴水之恩涌泉报。做好新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要积极进取,奋发图强,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