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武装工作要想达到好的效果,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首先,坚持党管武装,需要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制度建设是长远的、根本性建设,是做好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在军队深化改革的今天,民兵预备役工作更加显得重要,上级军事部门部署的任务更应落实好。那么,如何落实好上级赋予的任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真执行已经形成的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书记定期到军事机关办公制度、武委会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过“军事日”制度、建立民兵预备役工作联系点制度,考核奖励制度等。
其次,坚持党管武装,要有法制的重要保证。我们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国防法》及《黑龙江省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等法律和法规。要将党管武装制度和有关法规执行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
再次,坚持党管武装,必须发挥武装部门的职能作用。今后,凡涉及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重大问题,各党委、政府都要由武装部门先提出可行性方案,然后再进行决策。凡是上级军事部门的指示和要求,都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一样看待,一样贯彻执行。对武装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各党委、政府都要认真听取和采纳。今后,发现拖着缓办或顶着不办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严肃处理。同时要大力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专武干部素质。他们工作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其所在党委的评先和党委成员的提拔使用,要积极营造一种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与氛围。县武装部要按照程序定期对专武干部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报请有关部门,坚决予以调换。
三、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民兵组织在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稳定,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中都发挥了骨干带头和示范作用,并通过成建制、多形式、经常性的用兵练兵,为木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更好地提高民兵基层建设质量,使民兵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在此,我突出强调两方面问题;
第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民兵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有效途径。社会进步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民兵基层建设的目标是提高战斗力。如何实现生产力与战斗力的并举,我认为,必须结合新形势下民兵建设的实际,积极寻求民兵基层建设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要使民兵的组织建设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针对城区、农村、企业的不同特点,实施科学分类编组,合理调整民兵组织结构,从民兵的组织布局上适应发展生产力的根本要求。二是要使民兵的科技素质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民兵的科技能力决定着发展生产力的水平。就目前我县民兵的实际情况看,民兵的整体科技素质是不高的,高学历、高技术的人才不多,有的民兵只是年龄、身体和思想符合民兵条件,文化素质却远未达到要求。为此,我们县乡两级武装部和相关部门,要看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要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力度,立足岗位使他们真正成为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的带头人。各党委、政府和武装部门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科学种植、养殖,建设民兵科技示范园区,把组织民兵进行科技参建作为实现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手段,使民兵真正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排头兵、领头雁。
第二方面,牢记民兵的根本职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民兵性质、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 体现。要着眼于“市场”和“战场”的双重需要,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军事综合效益,切实把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突出位置。首先要立足于对敌军事斗争准备,积极探索民兵参战支前的有效办法。这一点业务性比较强,我在此只是点个题,希望人武部抓好落实。其次,要立足于促进经济发展,在组织民兵建设小康社会中练兵用兵。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计划、谋发展,把民兵参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探索出多种形式并存的民兵参建路子,把建设与使用、练兵与用兵统一起来。在参建中充分发挥民兵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的优势,真正在发展木兰、建设木兰中发挥民兵应有的作用。再次,要立足于保一方平安,组织民兵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做贡献。要着力提高民兵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把队伍组织好、教育好、训练好,担负起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护厂、护村、护路等任务,为木兰尽早进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