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官腐败案件多发形势、严重的危害性,促使我们要筑起拒腐防变的基层防线
对于腐败现象,老百姓有扩大化的流言“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不能苟同。但是大家都知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是多年来党的建设实践证明了的。一说起腐败,人们就会想到那些身居高位的“大官”,而很少注意到那些身居最基层的“村官”,总认为他们“权小位卑”,村里又没有多少集体经济收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2009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2008年全国有1739名村党支部书记、1111名村委会主任成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2009年,中国贫困省区宁夏去年村干部职务犯罪率已占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人数的31%,达95人。我们邻居省份安徽省村干部贪污、挪用征地款案件频发,此类案件发案数量呈上升趋势。据省检察院有关人员透露,2009年,全省检察系统共查处涉农资金犯罪案件459件,涉案总金额达7100万多元,涉案的基层干部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621人。村干部“染指”的主要是该省境内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工程和“皖电东送”工程。
近几年“村官”腐败呈以下特征:①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过去村集体经济规模小,村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上万元就是大案,但近年来随着村集体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发达地区村干部贪污腐败案件的涉案金额,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近来频频发生的小村官大腐败案更是让人惊叹不已。据报道,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原藕塘村党总支书记刘怀寅涉案赃款963万元,其中最多的一笔收贿高达340万元。②作案手法越来越大胆。有的村干部过去还只是找些票据报销一下,现在则直接挪用集体资金投资牟私利,甚至大肆动用集体资金赌博,胆子越来越“肥”。③集体腐败成气候。过去村干部腐败多是偷偷摸摸单独作案,现在则演变为村两委“领导”下的集体腐败。④“吃土地”成村干部腐败主要目标。村干部腐败在发达地区以及城乡接合部主要表现为干部出卖或者侵吞诸如土地、集体产业等公共资源而中饱私囊。⑤腐败领域扩张。随着国家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村干部的腐败“黑手”开始伸向涉农工程、农村医疗、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领域。⑥村官腐败案件媒体关注、网络炒作的影响越来越大。海南省儋州市海头镇南港村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任黄石奎、副主任黄志清冒充渔民签名,将80多名渔民(船主)两年共近6万斤救济大米变卖,当时渔民戏称黄石奎为“大米书记”。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在各方领导的重视下,黄石奎和居委会副主任黄志清分别于2009年9月8日和17日被儋州警方抓获。儋州市检察院以“虽已犯罪,但情节较轻,影响不大”为由,于2010年1月25日,作出不起诉决定,黄石奎及黄志清被释放。黄石奎一被释放,有人就在居委会办公楼及村里挂起“热烈欢迎黄石奎书记返回就职”的横幅,更在村里燃放鞭炮庆祝,燃放的鞭炮纸屑在地上都铺了厚厚的一层。但该事件在网上引起了极大地争议,渔民们也反映强烈,鉴于此,儋州市检察院已重新立案,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⑦一些村干部认为村干部工资待遇低,一年到头不能再不落个吃吃喝喝,那做村干部还有个啥意思;少数人更是认为只要不上腰包,吃点喝点不算腐败。⑧有的会计在乡村来审计,要他交帐他却迟迟不肯交帐;有的一拖再拖,关起门来在家想办法应对,甚至造假帐,随便打个白纸条便入帐顶替;还有的村会计老了,会计都不做了,帐都不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