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本委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自查。经检查,没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工作上,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廉政准则》等规定的系统性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监督机制创新方面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学习教育,加强学风建设,重点抓好对《党章》、《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委中心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党员学习及机关学习等时机,加强廉政建设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要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监督管理问题,使廉政工作能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变化,使监督机制更加科学、有效,确保《廉政准则》始终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坐标,确保“八个严禁”、“52个不准”能始终得到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