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为主线,着力解决湘江流域饮水安全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型工业化污染减排及环保指标统计工作进展顺利。
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污染减排情况
(一)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环境统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年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分别为1136吨、73吨。
(二)年污染物污染减排情况
今年我区实施减排的项目共有9个(减排项目清单及减排考核统计表见附件),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计算方法,我区上报市减排办主要污染物新增削减量分别为:二氧化硫690吨、化学需氧量18.48吨。根据有关核算原则,非环统企业新增削减量按30%部分计算。非环统单位5个单位共削减二氧化硫580吨,按30%计算削减184吨,环统单位和非环统单位共削减284吨,据此,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36吨、COD排放总量73吨的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率为284÷1136×100%=25%、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18.48÷73×100%=25.31%。
二、主要污染减排措施
(一)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及时布置全区减排工作。为加强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的控制,我区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任务具体分解到各重点企业抓落实,并对总量指标动态平衡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污染源台帐。为规范污染源管理,我局建立了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档案、排污许可证管理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污染源统计档案、排污申报和日常现场检查等档案,较为详细地掌握了所管企业的环保工作现状,在污染源管理方面更具针对性、适时性和有效性,为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已完成污染减排治理任务的 铝制品总厂、 市针织内衣厂、 市轴承厂、 市砂轮厂、 市三塑料厂等5家区政府关停企业,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三)严把环境准入关,控制增量。主要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验收关,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实施源头控制。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企业,对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但符合产业政策的共创医疗等4家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办理环评。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削减存量。从我区产业结构和污染排放现状看,削减存量的难度较大,任务也很艰巨。为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区政府已经对5家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下达了关停令,并明确区直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取缔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区直各有关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打好了年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战役。
(五)落实减排工程,加快重点企业治理,控制总量。污染减排坚持以工程减排为支撑,积极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好燕濂啤酒污水处理站工程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通过上设施、科技攻关、清洁生产,加强监控、严格执法,促使这些企业的治污水平提升,排放达标。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按照省、市环保局的部署安排,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从把好审批源头控制、严格排污许可、达标排污等方面加强执法监管,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做到“处罚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加强环境执法的后督察,加大明察暗访频次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缺位。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已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中对总量控制也只作原则性规定,目前还没有一项专门的总量控制法律法规,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二)污染减排经费短缺。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但排放量又较大的企业,原则上可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进行控制,通过减排监测核算其排放量,但由于区局目前没有专项污染减排经费,减排监测频次难以达到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故无法准确核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通过排污许可证实行总量控制基本上是一句空话。另外,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新增了污染物处理设施,由于企业经费短缺,需要建设的自动监控装置不能配套,达不到国家减排核算、认定有关规定,形成不了削减能力。
(三)总量削减无法立即体现。污染治理项目从准备到开工、到完工,需要一个过程。因此,造成有些污染物总量削减无法当年度体现。
(四)总量基数偏低。由于国家环境统计政策法规在年前后关于调查范围的规定不完全一致,我区 年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基数偏低,缺乏回旋余地,微观上又要求新建、扩建项目与老污染源治理削减要“点对点”,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四、年减排工作打算
(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1、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积极配合市环保局严把项目立项、土地、环保、信贷闸门,实行新建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支持节能减排与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新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提出同种类等数量的污染物削减量具体方案和措施,实行“点对点”新增量与削减量对冲,并作为新建项目环保审批的制约性条件。
2、积极推行洁净能源。加快城市建成区2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煤改气步伐,燃气管道铺设到位的企、事业单位燃烧设施均要实施煤改气,以减少燃煤SO2排放量。
3、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拓宽发展领域,扩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步伐,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得到提高,从产业比例调整和结构布局上推动污染减排,降低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度,降低万元产值污染物排放量。
(二)认真做实污染物排放削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