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部署,我就“323”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情况,向大会作个简要汇报,并对当前重点工作提些建议。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是煤矿整合技改工作扎实开展。自年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年〕07号文件一揽子解决小煤矿问题的要求,我市由过去158个煤矿分三批整合为78处煤矿(整合技改矿48处,技改扩能矿30处)。到现在止,全市48个整合矿中,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获批的有47个,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36个。30个单独保留矿的初步设计全部获批,安全专篇获批的有28个,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20个。全市由2006年的391个井筒减少到现在的249个,减少了36.32%,但生产能力较以前大为提高。去年全市共生产煤炭736万吨,比2006年增加226万吨,有力拉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健步迈进。我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从2008年试行到现在,共投入专项资金1.7亿元,煤矿安全基础和矿容矿貌尤为改观。曾衍韶煤矿、龙形煤矿已创建为省示范矿,特别欣慰的是,曾衍韶煤矿已跨入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行列;源江山煤矿等26个矿已评定为省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开元公司楠木山矿井率先在全省乡镇煤矿成功推行机械化综合采煤;龙形煤矿、曾衍韶矿、源江山煤矿、东冲公司一矿和聚鑫煤矿部分采煤工作面实现了走向长壁式回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大力夯实了煤矿安全基础、美化了矿容矿貌,大幅提升了煤矿安全系数、安全生产条件和科技化水平,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今年全市计划创建23个省三级、6个省二级、2个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努力提高我市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今年以来,先后3次开展了整治风井出煤、防治水患、瓦斯综合治理及春节两会特护期的集中联合执法。特别是“216”洲里村一矿瓦斯爆炸事故后,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一手抓煤矿复产(工)验收,一手重拳整治风井出煤和重大安全隐患矿。对整合技改不到位、防突措施不力、风井违规生产、水患严重和争抢资源、上下同采等重大隐患矿进行重点整治,采取停产整顿、挂牌督办、停限供火工产品和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力促进了重大安全隐患矿的整改。
四是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稳步实施。今年以来,我们以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主体,以煤矿现场为载体,按照省煤炭工业局节后复产(工)前“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验收”的要求,先后培训了78批次煤矿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10900余人次(新进从业人员2600余人次),培训安全生产副矿长和特殊工种人员180余人次。同时,进一步严格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准入,严格要求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五是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今年,对78个煤矿进行了隐患全面排查,共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1053例,排查出各类重大安全隐患35例,已整改消除25例,尚有8例正在按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煤矿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湘煤安监〔2011〕45号)要求,会同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非法施工、事故等矿井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15矿次,停止作业通知书1矿次,商停限供火工产品15矿次。通过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六是应急救援水平明显提高。在原有矿山救护队的基础上,耗资500余万元,按国家矿山救护三级资质标准,组建了一个队伍精练、装备先进、制度健全的矿山救护队。按照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湘煤安监〔2010〕134号)的要求,强力督促全市78个煤矿建设完善了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四大安全避险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已计划年底前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2012年底前完成),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预案。煤矿应急救援水平大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增强。
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矿均不足0.7人),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到位,甚至有些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煤矿整合技改进度缓慢,还有22个煤矿尚未通过整合技改竣工验收;部分煤矿生产方式粗放,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问题比较严重,科学发展、清洁发展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二、“323”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主要精神
3月2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主要分析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联山作主题报告,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当前重点工作。副省长刘力伟在会上强调:一要突出抓好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水害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二要坚决把煤矿整顿关闭行动的措施抓到位。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验收的整合技改矿井和限期退出矿井,必须先全部停工停产,并在4月底前逐矿作出处理决定。去年以来发生较大事故的煤矿,以及故意拖延工期的技改矿井,坚决依法予以关闭;三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化煤矿安全专项治理。继续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打好深化整顿关闭、瓦斯水害防治和打非治违“三个攻坚战”,坚持“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除非法违法生产背后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强化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要落实责任,重点督办,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治理,决定对郴州、娄底、衡阳、邵阳4市辖区内的57处(我市8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挂牌督办。我局已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3号),印发了我市8处省挂牌督办矿的整改函。我局将会同产煤乡镇和职能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和“323”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实际,通过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方式,积极开展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水害治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把煤矿整顿关闭行动的措施抓到位。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认真整改隐患,及时申请验收。对煤矿安全隐患无动于衷,不积极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当前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感。今年2月16日,洲里村一矿发生1起较大事故,致3人死亡、2人受伤,3月份群联村煤矿、导子二矿又先后发生事故,各造成1人死亡。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我市连续发生3起煤矿生产事故,引起了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上级领导多次来我市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把我市洲里村一矿等8个煤矿列为省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矿。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非常措施,彻底扭转被动局势,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是强力督促煤矿加快整合技改进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3号)要求,认真做好煤矿技改扩能验收工作,对已经申请验收的煤矿,帮助煤矿尽快组织验收,抓紧审查并核发有关证照;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验收的煤矿,责令无条件停止作业;对只生产、不技改,故意拖延工期的煤矿,依法予以关闭;对确因客观因素不能如期申请验收的矿井,要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矿井设计技改工程量,初步重新核定最终技改竣工期限,报衡阳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尚未申请技改扩能竣工验收的煤矿务必要紧急行动,再鼓劲,再落实,保证如期申报技改扩能竣工验收。我局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将对未验收的煤矿加强技术指导,核算最后竣工期限,煤矿企业要通力配合,保证人、财、物、措施、责任五到位。对不能在最后限定工期内完成整合技改任务,如期申请验收的煤矿,将坚决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是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入春以来,煤矿井上、下温差缩小,风流风速极不稳定,容易造成瓦斯事故。另外,春季雨水较多,加之即将进入汛期,容易导致水害事故发生。我们要高度警觉,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加强预防,按照《关于印发〈市深化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耒煤通〔2011〕10号)和《关于印发〈市深化煤矿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耒煤通〔2011〕11号)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立即行动,全力落实人员、资金、技术、措施和责任,切实抓好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有效遏制瓦斯和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是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强化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督促煤矿业主坚守岗位,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坚持靠前管理,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做到隐患排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关闭矿井和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严防关闭煤矿反弹生产,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疏于防范、疏于管理等不作为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