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五五”普法、“法治六进”工作启动以来,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地委、行署、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参谋助手、组织协调作用,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法治六进”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各类重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实践成效显著。
一、加强基础工作,“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地委、行署十分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初专门召开地委委员会议,研究“五五”普法启动、实施工作。7月,地委、行署批转了《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阿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地区人大工委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的决议》,明确了“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任务。8月,地区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地委书记朱昌杰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了系统的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地委、行署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委书记任组长、行署专员任副组长、地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地委书记同各县(市)委书记、地直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普法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把手”工程。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也都分别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召开高级别动员大会、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了“五五”普法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领导、高标准地整体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各县(市)分别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之中,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推行“一抓双挂”的考评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经济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普法督导机制,建立了地、县、乡三级督导制度。每年分两批抽调后备干部担任普法督导员,从事“五五”普法阶段性督导工作,每年开展督导检查均在2次以上,有效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阶段、有计划地顺利推进。三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地、县、乡三级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照人均0.5—1元的标准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各部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经费保障。四是继续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归口管理制度。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宗教人士、流动人口、被羁押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分别归口到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实现了普法办事机构工作角色由“演员”逐步转向“导演”,进一步调动了各部门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表制度。要求各县市、各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普法报表,通过对报表汇总、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全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六是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地、县、乡分别确定了一批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培育试点经验,部分县(市)对试点进行了命名和挂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联系点,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一帮一、结对子”活动。通过抓点带面,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讲师团建设。地、县两级完善了由公检法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党校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队伍,深入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农村社区、监所学校进行法制讲座。部分乡镇成立了由司法所、派出所、民政计生等基层所站负责人员组成的法制宣讲团,在基层开展涉农、涉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深受村居民欢迎。截止目前,全地区共有各类普法宣讲团20余个,宣讲团成员100余名,开展各类宣讲活动180余次,受教育群众10余万人。二是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今年年初,地区举办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六进”骨干培训班,各县市、部分行业也都层层加大骨干培训。仅全地区就累计培训普法骨干1000余人。部分乡村注重培训“法律明白人”和村级法律宣传员,依托农村宣传阵地向广大基层群众普及法律常识。三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律师、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地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的高素质普法队伍网络,在推进“五五”普法和“法治六进”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报道法制新闻事件,部分县市还探索开辟了法制专栏节目。尤其是阿克苏市邀请市直各单位在每周四、每周五利用电台宣讲行业法律法规,为多渠道开展法律宣传积累了典型经验。地、县、乡、村层层设立了固定法制宣传栏,及时宣传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库车县、拜城县在城区繁华街道集中设立法制宣传栏,形成了“法制宣传一条街”,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村民法制学校、警示教育基地等各类法制宣传阵地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