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稽查活动。我局利用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重新配置工作间歇期,组织人员不定时上路进行稽查,对无服务证驾驶出租汽车、不按规定悬挂服务证和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等违规营运的驾驶人员进行停车学习,并根据运条进行处罚,对路检过程中发现的灭火器失效9辆次,无灭火器5辆次,当场要求立即整改,并通报给车辆所属公司,责成公司将整改结果上报城市客运管理股。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查处9辆出租车无运输证从事旅客运输;1辆下线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4辆出租车擅自组合载客;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1人次;聘用无出租车服务资格证驾驶员驾驶出租汽车4人次; 拒载乘客1人次;驾驶员不使用计程计价器5人次;驾驶员未及时更换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1人次;拆除私自安装电台27辆次;未悬挂当班驾驶员服务证9辆次;门徽不齐9辆次;车容车貌不整2辆次,上诉违规违章行为都已经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面上线后,我局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汽车违章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公司抽调人员与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各公司以文件的形式上报人员。通过几天的整治,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形成有力的震慑,有效遏制了驾驶员的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