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开展了事故等级评定准备工作,打造了人民调解室“三聘请三调解”工作亮点。今年以来,我县城乡道路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9起,死亡1人,受伤 3人,直接经济损失19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四项指数呈“一升一降两平”,事故总体态势平稳。在事故处理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事故现场勘查、责任认定、责任人处罚和损害赔偿调解等环节,严格办案时限,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实行错案追究,到目前为止,大队无错案、隐案、撤销和变更案件,应追刑案件1人,报捕了1人,报捕率达100%;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推行“三聘请三调解”,聘请县法院工作人员成立驻交警大队流动法庭,进行法庭调解;聘请县律师援助中心的律师给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进行司法调解;聘请社会德高望众的人员参与调解交通事故,进行人民调解,极大的拓展了调解范围,便于当事人根据自愿选择调解方式。同时,司法、法院的提前介入,社会德高望众的人员参与,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当时人的合法权益,也大大推进了调解进程,有力促进事故调解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此外,我们还提高了结案率,做到成熟一起,结案一起,成熟事故结案率达到了100%。
5、加强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台帐,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按照“人人受到队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目标,结合市局《五条措施》要求,做到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案负责,责任到人;所队“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信访人停访息诉,切实做好了各项维稳工作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总之,上半年我们在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差距还很大,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具体工作中“空转”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二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是很高。个别中队及个人在信息平台应用上存在“忽冷忽热”现象,除信息查询外,信息采集录入、网上办案、网上办公推进速度都不是很快;三是规范执法不到位。一些违反程序执法,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理念、能力和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还有一定差距。五是一些基层中队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在辖区机动车摸排工作中还留有“死角”,酒驾查处力度不大,辖区交通违法行为仍比较突出,交通秩序还比较混乱,全县交通形式依然比较严重。今后,我们决心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机动车注册登记率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点,坚定信心,迎接挑战,为不断开创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