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广场群众性文辅工作。一是编创了一套规范化民族舞和健美操进入社区普及辅导;二是组织业务骨干,精心编创了我州主体民族的广场舞蹈6套及健身操3套,准备下一步向全州各乡镇进行推广。全州群文工作者长期深入机关、校园、军营、社区等进行文艺辅导,年内共下基层辅导158多人次,执排63个歌舞节目,切实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4.进行对外群文交流活动,宣传文化。8月创作民族健身操《舞动傈僳》参加云南省第2届少数民族健身操比赛,获得银奖;10月份,执排《彩虹》参加全国第2届老年时装大赛,获得银奖。
(六)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乡镇文化站建设。积极做好我州第二批6个乡镇文化站建设,目前除江乡文化站由江管委会负责实施外,其它5个文化站均已竣工并通过验收;10月份,第三批2个乡镇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得到落实,并开工建设;为乡镇文化站、村文艺队解决文化文艺活动设备,共发放给9个乡镇、8个农村业余文艺队摄像机、照相机、音响、电视机、办公桌椅等价值45万元的设备;表彰了长期活跃在基层的4支民间文艺队,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为他们配发了音响设备。
2.积极争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根据“桥头堡”建设文化交流合作重点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编制了《州“桥头堡”建设文化交流合作重点建设申报项目书》;二是实施年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试点工程,与州财政局、州体育局联合上报了我州年试点共12个村的农村文化体育广场建设方案;三是加强了与州发改委的沟通联系,及时编制我州申报国家“十二五”州级三馆建设项目申报书,将州民族博物馆、州文化馆、州图书馆的新建与改扩建列入州发改委和我局“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积极争取条件,先后向省文化厅申报了项目,使我州78个村级和社区文化活动室有望在年内得到省厅在资金方面的支持。
3.加强文物工作资金及硬件配置。一是争取项目经费维修了杨玉科家祠建筑群;二是落实了经费和数据库专用设备,为我州实施馆藏文物数据库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向省财政厅、省文物局争取了30万元的设备购置经费经费,购置文物普查专用车辆一台,改善了文物普查中存在的出行难的问题;四是争取科普教育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提升了片马抗英纪念馆科普教育功能。
4.推进文化工作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一是组织了1期培训班,就音响使用技术,照相、摄像,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农村广场文化,乡镇文化市场管理、文物管理和新闻写作等知识,培训县、乡、村文化业务骨干60人;二是根据全省社文科长、图书馆长联席会议精神,编制了“州农文网校”培训方案和实施意见,并于10月份开办了1期全州乡镇文化站岗位培训班,培训人员46人,全面推进了乡镇文化站服务工作。乡镇文化站在加挂“农文网培训学校”之后更广泛地开展起针对农民群众的信息化网络化服务。
(七)文艺工作
1.民族文化精品创作。年以来全州民族文艺工作十分活跃,新编创各类音乐、舞蹈作品33个,通过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文艺工作。结合州委州政府江乡整乡推进族整族帮扶工作的推进,为提高族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我局投资编创大型族歌舞剧《江•人》(暂名),进一步宣传活跃民族文艺。目前,编排已经基本结束,进入剧目修改完善阶段;按照和省文化厅签订《江乡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我局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已经筹集1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了一首族声乐作品征集编创,3—5个族舞蹈作品编创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对外文化交流和宣传。参加了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共演出5场,每场18个节目,观众人数达150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反响,进一步对外宣传了,提升了民族文化的知名度。
(八)文物工作
1.文物普查。截止4月30日我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圆满完成实地文物调查阶段性工作、共校验不可移动文物记录171条、消失文物3条、行政村261个、 CAD制图350张、照片1700多张、校验率为100%。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为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主要业务工作。完成了“十二五”文物规划项目编制工作,申报项目14项,其中第7批国保单位6项,综合性文管所5项,博物馆3项;顺利通过了省文物局、公安消防总队对我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验收;完成了我州馆藏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共完成38件珍贵文物的录入,拍摄照片300多张;三普工作期间,完成我州茶马古道沿线有关文物保护单位情况调查工作;积极配合配合贡山至江公路项目、大华电站建设项目,开展了野外预可研文物勘探调查工作,为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提供了科学依据;完成第6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参加了对中老边境和中缅边境的文物考古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州与缅甸接壤地区文物分布的情况,掌握了自家家底;年内处理白汉洛教堂神父住宿楼、贡山石门石刻安全隐患工作两起,保证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开展了杨玉科家祠建筑群、兔峨土司衙署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维修工作。对贡山石门石刻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进行清理,保证了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土地不受侵犯。
(九)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是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局对此十分重视,专题研究决定相关事项,进行了严密的安排部署,各县各单位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广泛宣传。我们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文化遗产项目展示(演)、文化遗产知识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国家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性文件和文化遗产知识,共开展文化遗产项目展示(演)30多场、文化遗产知识讲座10多场,散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悬挂了横幅标语100多条,摄制宣传图片260张,教育群众近2万人次。在宣传中,工作人员根据少数民族群众不懂汉语的实际,同时通过傈僳语、汉语两种语言的录音播放进行宣传。在宣传教育活动中,文化部门还特别注重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我们专门邀请了一些民间艺人到学校进行宣传文化遗产及保护的相关知识,对青少年进行文化遗产相关知识教育,受到了教师学生的欢迎。二是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申报工作。年组织完成普米族《挫蹉》和傈僳族《摆时》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落实了专项保护补助资金80万元;三是圆满完成第四批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认真组织,逐项评选,推荐胡学忠等4位传承人参加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全被入选;四是完成国家级非遗项目“十二五”时期(——2015)保护规划的申报,使我州“傈僳族民歌”、“怒族仙女节”等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望于十二五期间得到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