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按淮府办[2010]5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成立联合清理组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对县属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统计汇总。
清理银行账户的重点是县级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通过清理,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资金规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取消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执收执罚单位严格执行银行开户审批制度.各项收入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按比例进行返还,严禁设立帐外帐,并先后摸清排查出县属各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123个,取消61个,保留各单位基本帐户62个,其中主管部门开设银行帐户35个,二级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7个。
三、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我县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16个配套改革文件要求,确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即: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行。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兼顾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采取简便易行的征收方式,规范税费征收行为。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促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
2010年,我们紧紧围绕农村税费改革目标和要求,严格执行农业税征管“八到户、十不准”规定,依法规范征管程序。合理调整农业税计税面积合计税常产,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严格按照灾减原则,午、秋两季共安排农业税受灾减免67.5万元,全部落实到户。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管理,健全和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积极完成上级财政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
1、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我们召开了县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会议,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检查,针对2010年度以来的会计工作情况,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根据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实地填写《会计法执法情况自查表》。其中:行政机关25家、事业单位33家、城市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
2、为了配合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们组织两镇财政所,全面学习了“金穗2010”农业税收征管系统。
3、7月1日,我们在全市统一举行的党员奉献日活动中,进行了新《会计法》的宣传,向社会进一步普及会计法规。
4、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今年9月份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每人征收水利基金20元,圆满的完成了水利基金征收工作。
5、开展本级预算收入的检查,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结合财政工作总体部署,10至12月份集中力量,我们重点对征管部门征管质量开展监督检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保证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6、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抓好跟踪问效的落实。加强对于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年内重点抓了社会保障资金、救灾扶贫资金、政府采购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农业税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等,加大了跟踪监测力度,保证各种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做到专款专用。
7、我们按照上级规定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错案责任追究制,保证了我局在全年行政执法过程中没发生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