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和个私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一直以来是工商、个私协会的重要工作。对消费者如何维权保护消费权益,注重科学消费,也是县消保股的主要任务。我们主要采取:
(一)开展法制宣传日(月)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我局每年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举办了“普及法律知识、共建法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3·15开放日”等活动。以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咨询活动、举办讲座等形式宣传工商法律法规,让老百姓了解工商办事程序,知悉办事的原则、方法。在各种宣传活动中发送各种法律宣传资料达4万余份,如:商标注册程序、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传销的危害、消费者受到侵害时如何向行政部门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等。
(二)举办专业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五年来,我局举办了多起《合同法》、《商标法》、《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伙企业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讲座。举办各类讲座培训达12期,参加人员达到1300多人。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参训人员多,受训面广,讲座培训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基本达到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要求。
(三)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使《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走进学校,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消费维权从学生抓起。法律宣传进社区,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览宣传画;以发放宣传传销危害性的扑克牌等方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在市场建立经营户准入制,大力推行食品索票索证制度。在乡镇开展“法律下农村、下企业”等专项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送到社区、乡镇、农村。
四、依法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部门,不仅是市场秩序的监督者,还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不仅是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还是市场主体的服务者。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职责。
(一)完善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执法工作中,制定了《立(销)案登记备案规定》、《罚没和暂扣财物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部分违法行为,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使规范,规范了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合理,处罚不当等问题。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是案件质量第一负责人。案件调查时规定执法人员必须2人以上、公开身份,向当事人告知有陈述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和配合调查的义务。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大力推行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规范化建设,对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统一规范和统一管理,并使行政处罚决定书基本做到事实交待清楚、说明理由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正确,达到“制作细致、论证严密、说服有力、格式规范”的要求,提高了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增强了处罚决定的说理性。
(二)加强执法监督,着力保障公平公正执法。一是加强案件核审工作。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法制员审核制度。二是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在评查中发现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整改,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全面公开业务流程、收费标准、行政许可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行政处罚听证会、“工商开放日”、基层工商分局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活动,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我局积极开展对黑网吧、无照经营、食品安全、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商业贿赂等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并重拳出击,针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传销重点区域展开集中打击行动。年以来,共捣毁传销窝点58个、遣返涉传人员近500名。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社会市场秩序、竞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非法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五、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通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基本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体系。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增强依法行政,我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同时积极完善局领导定期讲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开展的行政指导、行政告诫工作受到企业、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欢迎,工作得到上级肯定。5年来,全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333件,核准行政许可13670件,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件。县工商局在年度被cd市政府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年年至2010年,县局分管法制领导和机构负责人分别被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核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在执法队伍中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素质明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通过宣传与教育的广泛结合,行政指导工作的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熟悉掌握。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科学消费观念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