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各专业法的学习,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随着“六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化而稳步推进,全县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并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企事业单位积极向法治要效益,涌现出了一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先进典型。
(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德清”的创建。
“六五”普法工作中,始终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德清”创建。在严打整治期间,深入宣传“严打”政策和刑事法律法规,营造“严打”氛围。“非典”防治工作中,以专题形式连续编发《防治非典特刊》等法制宣传资料。结合我县“双创”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工作。
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二)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学法用法、法制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精力有限,难免有的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