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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深化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总结(4)

时间:2010-09-10 22:32 来源:未知 作者:云中雪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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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套改革任重而道远。完成主体改革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第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担子不会减轻,各项艰巨的工作任务还在等着我们。要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到底,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不断奋斗。经营主体的处置权还未真正落实,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还不规范,公益林补偿制度还未建立,农民林业合作组织还有待研究和发展。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掀起林业产业建设高潮。抓住国家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政策扶持的机遇,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结合我镇培育壮大优势农业产业。突出核桃、竹子两个重点,做好核桃产业、竹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做好黄连河的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和培植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林产业。

(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配套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林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规范股份合作,规范林地使用费收取与使用,完善林业保护体系,规范林业专业协会的组建与运作,完善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拓展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进一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三)多渠道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

按照《森林法》和《省森林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试点,提高生态林自我补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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