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市委对此高度重视,5月14日,全市召开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视频会议,谭平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务求实效。下面,我就开展好这项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经常性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工程。学习实践活动是集中性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是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在解决影响制约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在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但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成果来之不易,巩固和扩大成果则更需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运用到基层;有利于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这些年来,我们紧紧落实市委精神,高度重视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努力服务基层,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突出位置。特别是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进一步拓展,在“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推动依法治市促和谐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受到上级部门表彰。但也要看到,少数基层党组织活力不够,凝聚力不强;党员队伍中仍存在与改革发展不相符的现象;个别党员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动力不足,作用发挥不明显。这就迫切需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党员队伍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为推动“两城”建设和“富民强市”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第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等一系列专项活动,积极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大力加强党建工作,较好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跨越发展,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仍面临不少挑战。如一些党员干部的工作理念、执法信仰、人生追求与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整体素质、干事创业状态须进一步提升;加强监狱劳教(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与监狱劳教(戒毒)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基层基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社区矫治、司法鉴定等工作还需要不断摸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领域还需要不断拓展;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资金匮缺的矛盾还比较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廓清和消除错误认识,克服畏难心理,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建功立业、争当先进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极大地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