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开展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情况。12个乡镇、79个单位(部门)共39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对照《廉政准则》8条禁止52个不准的行为规范,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深刻分析本部门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
三查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廉政准则》是否贯彻落实到位,制度是关键,执行力是根本。县委要求各乡镇各单位依照《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个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将原则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形成相关的配套性制度,增强《廉政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纪委加强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更加注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重点围绕财政资金使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执法、财务、公务接待、大额采购等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要环节实行全方面监管,着力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县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带头严格执行和落实《廉政准则》,当好学习的表率、执行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通过对照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执行不力等情况,责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加以解决和规范,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同时,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从严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从严责任追究,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