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加强我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首先,制定了〈古田县旅游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即局长、副局长、各股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其次,加大力度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另一方面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开展各项具体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旅行社要严格依照新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条例》的规定进行组接旅游团队,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和车队承接业务,并签订安全运载合同;要教育好所属导游人员严格依照《导游人员管 理办法》进行导游活动,要严格履行导游人员对游客的告知义务,避免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引发的旅游意外事故。旅游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星级旅游饭店经营规范》开展接待工作,在饮食方面,主动配合县卫生部门的督查,做好餐饮卫生、新鲜,确保不发生游客食物中毒事件;在客房管理方面,要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并做到设施能用、人会操作;客房里的卫生要达到指定标准,特别是卫生间里要有安全提示,要有防滑设施;宾馆要有紧急安全通道,各楼层要有安全提示和方向指示牌。在景区和饭店各项价格方面,与县物价局联合实行明码标价等。景区要配备安全引导员、设置安全提示牌,景区里的娱乐设施设备要有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生产经营许可证,要履行对游客的告知义务,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翠屏湖休闲渔村有通过提供游泳衣、救生圈、救生衣、餐饮等方式接待游客下水游泳的事实,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发行安全保护和安全提示义务,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游船公司要严格落实地方海事处的各项安全规定,严禁无证上岗、无证驾驶、无证营运和夜航,确保景区水上安全。除此之外,要求各旅游企业及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负责人要明确自己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时对本单位本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上报,及时解决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
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部署认真制定实施阶段性工作计划,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对做好春节、五一小长假、防汛等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同时,能根据县政府办和县安监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小结;能按照省市旅游局和县政府的要求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了关于事故报告、隐患举报、查处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法;坚持安全工作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弦,对旅游业内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布置,半年来共召开6次局务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能结合本行业特点联合或单独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针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在消防、质监、卫生等兄弟单位和各旅游企业的配合下,我县旅游安全得到了切实保证。能够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作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能认真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各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按要求向县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半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接到一起旅游质量投诉。
三、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旅游安全的重点就在于防止旅客在这六个环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这需要卫生、消防、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多部门通力协作,消除这六个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才能保障游客安全。今年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为此,我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目的就在于宣传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度;加强治理力度,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保险系数。在推进“三项行动”过程中,一样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合作,例如保障消防安全,需要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指标和布局设计;保障饮食安全需要卫生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检查的整改意见;保障交通安全,需要交通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禁止无证无资质运输工具流入旅游市场等等。所以,我们会一如既往地主动与兄弟单位联系,加强部门合作,联手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确保游客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