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七年中央一号文件都锁定“三农”。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成为今年一号文件的主题。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一种战略考量。
过去六年颁发的中央一号文件,主要是着眼于“农”本身,是一个个相对集中的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也是重要而基础性的工作。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改善、社会安定发展都系于此。因此,对于一项事关全局的、“重中之重”的重大问题,中央用一号文件的形式昭示全党全国,一点也不为过,而且已成为新时期中央政策的一个风向标。
由此,我们看到,“三农”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粮食生产连续六年丰收,粮食产量达到10616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5000元大关,达到5153元,同比实际增收8.5%,实属来之不易。
从农民增收渠道来说,60%来自工资性收入,这意味着农民外出就业成为增收的主要途径,而来自务农的收入并不多,且一部分是由国家补贴转化而来。相应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要快于农村居民,而且二者的差距越来越大。据统计,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3∶1,为3.31∶1,又回到3.33∶1。
城乡差距并非短期内形成,而是二元体制长期运行的结果,同时也是“先富”尚未带动“共富”的政策结果。各种资源要素过于向城市聚集,尤其是向大城市、特大城市聚集,使得城市发展很快,而且其发展越快,对社会资源的吸纳能力就越强、占有资源就越多,农村富余劳动力竞相涌入大城市,寻找发展致富的机会,既是本能驱动和理性选择,又在客观上造成农村精干劳动力资源和金融资源流失,使得农村发展更加缓慢,两者差距不断拉大也就符合逻辑。
但是,这种差距不断扩大,不利于社会均衡和谐发展,同样难以支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只能是流于空谈,这已是共识。而且,如果继续维持城市对农村资源的单向抽吸,最终会使得大城市乃至特大和超大城市难以承载压力而遭“大城市病”困扰,拉美国家出现“贫民窟”就是教训,而农村却因缺少补给而“营养不良”,无法健康成长。这对于一个完整的社会肌体来说,其实呈现的就是一个“病态”,必须高度重视,着力医治。
解决“三农”问题,仅着眼“农”字本身无法完成,城乡统筹发展是惟一可行的诊治思路。十六大首次提出这一思路,“是新世纪以来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大战略性提法”,此后还形成一个论断:目前我国总体上进入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今年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力度,是长短结合的思路,旨在逐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目的就是要加大各种资源要素向农村转移覆盖,帮助农村更快发展,从而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
当然,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并非一蹴而就。如果城乡之间的基本矛盾,也就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明显落后于城市居民的现实问题不解决,统筹城乡短期内很难见效。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的说法,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大课题,是一个新课题,也是一个难课题。到底该怎么推进,需要认真把握。按照我们的理解,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有两个:一是充分认识到“农民”是这个战略中最需关注的对象,要围绕农民的发展做好文章;二是协调好城乡关系,实现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在互动双赢的基础上实现一体化。
针对“农民”问题,要做好三个文章。第一,立足农业发展,谋求发展方式的转型,培养新型农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这是农民在“农内”发展的希望所在。第二,农民的市民化,这是城镇化的本质所在,也是其必须承载的使命。富余农民转移就业是必然趋势,也是增收的主渠道。未来,吸纳就业的最大潜力在城镇和中小城市,壮大县域经济是重要依托。走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路子,促进人口和产业合理布局,为农民的市民化创造制度条件是一项长期任务。第三,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必然要继续推进,但其作用不可高估。不管如何发展,将来仍将有数亿农民居住在农村,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普遍要求。这需要有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投入机制做保障。
针对“城乡关系”问题,首先是要打破阻碍城乡之间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其次,通过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资源要素均衡配置,从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当然,在统筹城乡发展中需要特别重视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对土地权益的保护是核心,恪守土地用途管制原则,不可随意借统筹之名,行侵害之实,更要为社会长远发展留下生存空间。同时,还要为市民化的农民留个退路,留一个逐步适应的缓冲地带,否则易形成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要关注当前业已形成的城市“新二元现象”对社会和谐发展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