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社会救助科年度工作计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社会救助工作要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深入基层调研,完善政策,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救助工作水平,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师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减灾救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生产建设兵团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各单位要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强化预案演练。师市将在人群集中的地方建立五处自然灾害避难场所,筹集资金100万元购置救灾物资。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及时查灾,科学核灾,准确报灾,使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在年内提高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扩大低保救助范围,探索把支出型致困纳入低保的新办法,界定支出型致困得具体情形,将因病致贫、因上学致困等特殊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提高孤儿低保补助水平。全面推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大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探索创新社会救助民主评审办法,学习大连等地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调研和试点,在城市试行低保集中审批听证制度。强化低保信息软件操作人员培训,在软件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低保数据库,将低保对象信息录入完整,提升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完善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救助便民、利民水平。做好同各定点医院的协调工作,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使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得到更好的落实。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提高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进一步提高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五保、三无人员住市区、团场敬老院供养。
继续做好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