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就吉林省吉林市商业大厦和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高层居民住宅楼火灾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防火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演练力度,全面加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居)、企业单位和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防火工作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了指导和督促全镇开展防火安全工作,镇政府将专门成立防火安全工作督导小组,对各村(居)、企业单位开展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三、排查整治的重点范围
自即日起2个月内,各村(居)、企业单位和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工业厂房的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及火灾隐患情况;
2、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情况;
3、重要大型活动场馆及相关场所火灾隐患情况;
4、“九小场所”、木屋毗连区、城中村及出租屋火灾隐患情况;
5、原“三合一”场所的“回访”情况和新增“三合一”场所情况。
6、在建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情况;
7、辖区内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及相关措施
1、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工业厂房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过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访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九小场所”、木屋毗连区、城中村及出租屋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4、当地“三合一”整治办是否持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公共行业标准和《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严防“三合一”场所新增或“回潮”。
5、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安全制度等内容,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要加强对在建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和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杜绝因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新的火灾隐患。
对上述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七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各村(居)、企业单位、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镇政府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我镇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各辖区的冬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22日至年1月18日)
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抓住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工业厂房、“九小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总结报告阶段(年1月18日至21日)。
各村(居)、企业单位和镇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书面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圣诞、元旦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的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多。各村(居)、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二)严格整治,强化工作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要按照公安部提出的“七个一律”要求,用好用足罚款、临时查封、拘留等法律手段,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宣传。要积极协调媒体,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社会单位要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四)结合重点,提高“四个能力”。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五)狠抓落实,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居)、企业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企业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分析研判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月进展情况小结和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报镇政府。月21日前将防火工作总结和总统计表上报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