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县依法治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社会公平正义,以富民强县为首要任务,以建设幸福为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为促进“富裕、人文、和谐、秀美”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也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起始年。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围绕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确保依法治县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1、科学规划法治建设。根据《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15)》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认真调研起草制订《县实施<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促进建成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法治氛围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
2、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围绕规范、引导和保障推进科学发展、促进改善民生等工作,重点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等的制度建设和监督;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提案、调研、视察、建议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支持依法规范开展各类公益事业,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快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管理社会的能力,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结合起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解决好司法工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阳光执法。审判机关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坚持调解优先,突出案结事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办案质量评查体系,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审判工作的执行与监督。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和谐发展。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综治维稳工作水平。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县、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百镇千村万户”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6、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要构建完善的监督网络,健全监督体制,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以建设法治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
7、深入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继续按照《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8、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县法治县创建工作评价标准,加强法治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照标准要求,严格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检查。要认真总结依法治县工作和“五五”普法成绩,表彰鼓励先进,全面部署我县新一轮的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工作,营造依法治县工作良好氛围,实现法治创建工作新突破。
三、以法治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为重点,继续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
9、大力推进阳光政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把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的刚性制约与监控。
10、大力推进阳光司法。积极推进阳光审务、阳光检务、阳光警务等各项专题活动,增强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创新司法便民服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责任制的落实,动员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11、大力推进阳光村(居)务。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两法”),开展“两法”宣传和学习培训,加强换届前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保障和促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健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等各项制度,深入推进村(居)民主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