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0〕9号)精神,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的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引导党员认真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党员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着眼于实现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保障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二)求真务实、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把加强学习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相统一,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和特殊需要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整体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四)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各自实际情况,营造宽松环境,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
三、主要学习内容
(一)学习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省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引导党员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这一主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党员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四)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着眼于完善知识结构,引导党员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社会、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国情、省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眼界思路,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五)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深入实践,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不断总结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实践中出现的新做法新经验,同时,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和拓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以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务虚研讨,深入研究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把上级的要求与群众迫切要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选好学习讨论题目,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效果。
(二)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以开展“6个一”活动为载体,即:每个党员每年精读一本理论书、撰写一篇读书体会,每个支部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省局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党课辅导,每年进行一次学习成果测评。通过“6个一”活动,激发机关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专题调研。围绕省局确定的重要调研课题,组织综合调研组,深入实践总结经验,形成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
(四)鼓励党员个人自学。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经验和心得。支持党员参加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
(五)广泛开展党员喜闻乐见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我省红色资源,围绕重要节庆日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开展党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围绕传统节日,组织学习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负总责。各处室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按照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突出自身特色,确保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营造氛围,抓好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省局网站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宣传各处室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登载党员理论学习成果和体会,激发党员参学热情,形成良好舆论宣传氛围。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监督检查。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把握规律,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推荐典型,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对照学习计划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交流,要善于引导全体党员紧扣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运用到本职工作中,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省局专题报送本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