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08年的扫盲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省、市有关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继续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充分调动文盲人员的学习积极性,“脱盲”与“脱贫”相结合,学文化与学科技相促进,不断提高扫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巩固和扩大扫盲工作成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开创扫盲工作新局面。
一、明确工作目标,加大扫盲工作力度,促进扫盲工作有效实施。
1、全县文盲人数, 1958—1985年出生文盲人数1837人,1986---1990年新增文盲人数636人,1958—1990年总计出生文盲人数为2473人。按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当前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08]1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争取在2009年使本乡镇其中60%左右的学员达到脱盲水平,40%左右的学员能够在2010年达到脱盲水平。
2、杜绝新生文盲。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有关规定,建立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制度,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无特殊情况严格禁止提前或擅自推迟入学。要特别关注和解决残疾儿童入学问题,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教育。
3、各校要认真完成扫盲工作,包保教师要认真研究《初等文化技术课本》和《初等文化技术读本》,备好课、上好课,每周至少要进行2次课,2008年要进行150次课,对脱盲人员要普遍进行一定时间的文化技术方面的继续教育,巩固扫盲成果。
4、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抓好扫盲工作挡案管理。在组织制度上各校要建立一个组织即扫盲工作领导组织、并张贴上墙,五个(职责)制度:1、乡镇扫盲专职干部职责;2、学校扫盲专职教师职责;3、扫盲包保教师职责;4、学校扫盲工作制度;5、专职干部专职教师对扫盲教学定期和随机检查指导制度(乡有月检查记录、校有周检查记录)。以上组织制度省市对扫盲工作的评估要查,教育局年末责任书验收时要进行赋分。各校要按照扫盲对象、包教教师、统编教材、保学措施、脱盲期限五到位要求签好包教保学合同(已签的不再重签,未签的在3月末签完),对今年的脱盲人员(未脱盲人员)的作业、测试卷,教师的教案等及时装订归档,以迎接省市对扫盲工作的评估。
4、各校要依据教育局《2008年的扫盲工作计划》及本乡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扫盲工作计划,根据签定的包教保学合同列出年度扫盲人员名单,先宣传动员,然后,向文盲人员下达参加《扫盲学习通知单》,明确学习时间、地点、教学人员、测试时间、奖惩办法等。
5、加强对扫盲工作的管理。各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督促和检查,切实保证扫盲工作落到实处。各校要发动本校学生积极参加当地的扫盲助学活动,把参加扫盲助学活动作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之一。加强对扫盲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扫盲工作取得实效。
6、各校要克服扫盲可以松口气的思想,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政府统一部署下,继续实行“双线”承包责任制,把扫盲任务作为考核单位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落实扫盲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责无旁贷地负责组织制定扫盲规划和实施办法,协调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扫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