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虽然通过两年多的艰辛努力,农村及城乡环境有了一个较好的转变,居住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但此项工作还没从根本上做好,致使在2014年上半年省市爱卫系统对全省各县市环境整洁行动进行检查我县映象较差,被评为全省倒数第一。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主观方面原因,我县对此工作与省市对口系统领导协调沟通工作没有做到位,关系没有理顺,情缘不融洽,检查工作在节点上没有掌握好。第二个方面为客观方面原因,主要表现在:1、思想认识还不充分到位。虽然在多数乡镇县直单位重视整治工作,领导机制、责任体系比较明确,整治工作也相继展开。但一些乡镇和村、社区及县直单位2014年以前对此工作现阶段还不是十分重视,工作积极性不高,敷衍工作,应付检查,没有将整治工作列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来抓,有些单位对县督查督战无动于衷,无实质性进展,整治工作推进不深入,成效不明显,省市检查一查就中。2、整治工作不到位。乡镇(管理区)村和社区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修建了一些设施,清除了主干道上的一些积存垃圾、卫生死角,但是仍然存在清扫不到位、不理想、不彻底等情况,乡镇、村主要干道两侧、河流、溪塘沟渠两旁及村民房前屋后暴露垃圾存在比较普遍,农户门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突出,县城及集镇卫生死角不能清除到位,乡镇集贸市场管理流于形式,集镇街道商铺垃圾乱堆、污水乱排,逢集占道经营现象突出,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普遍较差,致使省市检查很难过关。3、长效机制不能落实到位。大部分村(社区)责任、评比、考核制度不健全,建立机制的多,长效机制能有效运行的少,清扫和保洁员没有配备及足额配备,整治资金严重不足。导致村庄院落前清后倒、垃圾乱丢、处理不及时,良好的卫生状况难以维持。4、宣传教育还不十分到位。存在宣传氛围不浓、教育引导不够等情况,部分村民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还不了解,村民主体意识不强,各乡镇(管理区)及各村(社区)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缺乏有效、有力的教育约束。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城乡环境整治的工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资金应重点倾向卫生设施的建设、整治项目的落实、考核评比的重奖等方面,建议每年度安排资金3000万元以上。
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市民素质和干群的环卫意识。要通过“领导带头干、群众跟着做,群众自觉维护”等环节,使环境整治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是重点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要向我省浏阳市学习,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处理,采取回收、填埋、焚烧等办法,尽量做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建议引进垃圾焚化炉项目,在我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引导建设一批垃圾焚化炉,做到垃圾不出村、社区。
四是加大乡镇管理区和县直单位的环境整治的责任落实,加强单位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日常管理,有整治职能职责的县直单位应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
五是加大考核评比的力度,对排名靠前的进行重奖,对末位的进行重罚,要奖得心动,罚得痛心。对年度排名靠后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外,要做整改表态性发言,并启动其问责程序。
六是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虽然已经开展2年多时间,但整治区域还不是很广,没有全区域覆盖,建议结合省环保厅将在近三年来在全省推行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我县应积极争取,早日使该项目落户我县,该项目4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将极大地有助于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