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老师、学校要摆正与家长的关系,这是转化问题家长的前提。学校、老师与家庭、家长之间不存在施教与受教的关系,但两者由于学生和子女这一纽带又结成了一种比较特殊的关系。从法律的、伦理的角度看,两者间并无什么关系,但在教育、培养学生和子女上又有“割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我们绝不能把这种关系看成是师生关系,也绝不能把这种关系看成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不能看成毫无关系,而应该是基于教育学生和子女的民主平等的互助合作的关系。弄清楚这一关系,才会使两者摆正位置、统一指导思想,进而相互理解和支持。如果老师、学校误把家长当作学生来教育和管理,必然会引起家长的反感,有损家长的自尊心,挫伤家长参与转化问题生的积极性,其结果可想而知。如果家长和老师、学校双方或者一方把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看成是多管闲事,其结果也可以想见。
其次,老师、学校对问题生形成的家庭原因要做仔细的排查摸底,这是转化问题家长的关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的对象要全,包括问题生及其父母,包括家庭中对问题生有重要影响的成员,还包括熟悉其家庭情况的亲朋乡邻等,其目的是了解问题生形成的主要影响施加者和能够在转化问题生上的主要家庭配合者。调查问题生的成长史要细,弄清楚问题生幼年、童年、少年期的成长轨迹,才能够摸清问题的演变过程,找到导致问题形成的真正的、主要的原因。调查的视角要宽,不能把眼光仅仅局限在所要解决的问题上,还要了解别的方面有无问题,更要了解问题生身上有哪些长处,以利于尽可能顺藤摸瓜,解决多方面的问题,这符合利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德育工作原则,提高转化问题生工作的效率。要舍得在调查上花费时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生的问题不是朝夕之间才有的,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调查了解问题生的成因犹如医生看病,“望闻问切”中涉及对象众多、时空跨度较大,再加上老师、学校和家长的日常工作不容耽搁,因此可能会使一些人产生太麻烦的想法而简单从事,要知道,找准问题生的“病根”,长时间的调查摸底必不可少,无捷径可走。
再次,老师、学校要选好与问题家长的谈话者和掌握好与问题家长沟通的时机、方式,这是转化问题家长的重要保证。转化问题家长,不仅要找准家长教育子女的存在问题,而且要掌握好谈话的火候和分寸。家长教育子女的存在问题不外乎本文所说的六种类型,不过具体表现不同罢了,只要我们注意观察、思考和调查研究,完成这项基础性工作并非难事,难的是将这些问题怎样恰当地向家长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与家长的特殊关系让老师不太好对家长讲一些带有批评教育意味的话。讲得直率了,怕家长难以接受;讲得含蓄了,怕家长不理解;万一讲错了,怕影响自己在家长心目中的形象;如果家长自身品行有问题,不好当面对家长讲;等等。因此与家长谈问题,要尽可能挑选资深的、德高望重的、年龄略大于家长的人员,这些人员的话,家长容易相信和接受。与问题生的家长谈问题,要在问题生犯了错误后不久,不要在事情过去较长时间才想起跟家长谈。在跟家长谈问题前,不要接受家长的吃请和馈赠,这不仅是师德问题,更是关系到能不能敞开心扉谈问题的问题。谈话时要有一定的气氛和辅助人员,最好双方有两三人在场,不要单个谈,也不要有很多人一起谈。与家长谈问题,就像写文章,同样要有起承转合。适宜从问题生的优点谈起,这既融洽了气氛,又肯定了家教成功的一面,这一步不可忽略。老师和学校要有用显微镜、放大镜寻找学生及其家长优点的能力。谈话的重点要突出,这就是从学生的“问题”和家长的“问题”之间的因果联系入手,探求家长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要根据家长的问题选择谈话内容的精细和粗放程度,涉及家长个人的品行(甚至隐私)问题适宜点到为止,其他问题可适当展开,既要注意家长的脸面,也不要隔靴搔痒。要讲清楚问题的严重性。家长不改进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学校的转化工作效果必然大打折扣。要告诉家长,按照有关规定什么样的错误及其后果应该给予违纪学生什么样的处分,让家长明白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谈话要开诚布公。在注意了诸多细节的基础上,对家长在教育子女上存在的问题要讲到位,不能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当然也要注意家长的表情、言谈、举止等,如果家长的反应不够理想,可以想办法缓和一下气氛,调节一下家长的心理,也可以改日再谈。转化问题家长的谈话,要善于当场发现家长的问题。家长在教育子女的思想观念、行为方法上的问题往往在与老师交往的言行中就会反映出来,谈话者如果当场捕捉到有用的细节,那就会少兜圈子、少花时间地指出家长的问题,当场发现问题比“穷根究底地追究问题”更有说服力。面对面指出家长教育子女的存在问题要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没有固定不变的套路,要讲究一定的艺术。把转化问题家长看成是一项简单的事情,可能会碰钉子;反之,可能会畏首畏尾,一事无成。
结束语:转化问题家长是一个大胆的命题。任何家庭在教育子女上都有问题,只是问题大小不同罢了,此文绝无贬损家长之意。我们没有必要犹抱琵琶半遮面,因为我们决不是把转化问题生的责任推给家长,也不是怪罪家长,而是从深层次上寻求学校转化问题生的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家长在问题生的形成和转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老百姓心中有一杆秤”,我们只不过是把它说白了罢了。撰此拙作,并无其他用意,只是结合老百姓的议论、本人从事问题生转化工作的体会和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思考,阐明我们从根本上转化问题生的看法。欢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