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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活动方案--法律伴我成长

时间:2013-02-07 13:53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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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增强自我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课前准备:1,学生搜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案例.
2,教师准备有关案例及相关资料.
活动过程:
一, 导入语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也是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课前,同学们都搜集了相关的资料,谁能用你掌握的知识与事实来证明一下.请一位同学上来说一说.
课前同学们已经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在,我想考考你们实际运用的能力.
二,案例分析
(一)捐款助人
1,讲述案例:
有一个叫小王的学生,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同学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学生秋游,班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班同学说了这位同学的家境,提议全班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
2, 进行分组:
出现了这种情况,小明感到很委屈,小王觉得更委屈,下面,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为小明打抱不平的同学请坐左边,同情小王的请坐右边.谁来担任法官.请双方准备一下,选出代表我们进行辩论.
3,小结:
大家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同学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
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二)超市风波
1, 学生演示案例:
前几天,我们学校的几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身上藏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同学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
2, 请同学们评价超市的做法.如果你就是那几位同学中的一员,你将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 小结:
超市的做法是极不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通过刚才的讨论,看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运用的还是不错的,也很乐于助人.强有力的事实证明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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