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当代学校地理教育中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系统科学的理论,使得地理教学方法论的基础更加完善。
二、中国地理教育的发展概况
从原始社会起,我国就有了地理知识的萌芽,如旧石器时代的居住遗址、石器原料等都反映出当时人类的地理知识。为了教育下一代,地理教育也开始形成。由于文字的发明,世代积累的地理知识得以记录,并广为传播。在周初至春秋中叶的《诗经》中已有自然地理知识、土地利用知识。成书年代约在公元前三、四世纪的两部著作《禹贡》和《山海经》,分别是我国的第一部区域地理专著和最早的山岳地理专著。公元前二世纪的《史纪·货殖列传》为我国第一部经济地理专著。公元前一世纪的《汉书·地理志》则是最早以“地理”命名的全国性区域地理志。
早在西周,我国就设有国学、乡学,汉、唐、宋均有太学,宋以后又有书院。这些学校除讲授《四书》、《五经》外,还讲授一些历史、文学之类的书籍,地理知识的传授即包括在这些书籍之中。
我国地理知识、地理教育虽然起源很早,但在学校教育中,地理单独设科,还是近代从清朝开始的。因而,我们这里主要论述的是近现代的地理教育。
(一)旧中国的地理教育
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我国传统的民间低级私塾叫蒙馆,是所有受基础教育的人的学习场所。进入蒙馆的儿童年龄,一般是8岁到15岁,相当于现在的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年龄。蒙馆教材中的《千字文》和《幼学》都含有一些简单的地理、地学常识。
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传统的封建教育也逐渐半封建半殖民化,历经清朝、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三个时期,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才结束这种社会和教育状况。
1、清朝晚期(1840—1911年)的地理教育
清朝的地理教育,以颁行《奏定学堂章程》为界,可分前、后两个阶段。
鸦片战争以后的70年间,我国旧式学校没有设地理课程,有一些浅薄而且脱离当时实际的地理常识,是混合编在蒙学教材中的。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我国新式学校沿袭资本主义国家的常规,才有地理课程的单独设置。
1839年美国传教士布朗在澳门创办的近礼逊学堂,是一所规模很小的新式小学,单独设有地文课程,算是我国普通中小学地理教育的开端。以后教会学校越来越多,一般都把地理列为教学科目之一。地理课程设置较清楚的,是1864年美国传教士狄考文在山东登州开办的文会馆。该馆小学三年、中学六年,在小学二、三年级设“地理志略”,中学四年设“地石学”(即地学),六年级设“天文揭要”。
1878年张焕纶在上海开办的正蒙书院,是国人最早自设的一所新式小学,“舆地”被列为基本教育科目之一。至19世纪末,国人自办的新式中小学多单独设置地理课程。
现在见到的编印最早的地理课本,有外国人慕维廉编的《地理全志》(1899年由上海美华书馆出版),本国人张士瀛的《地球韵言》(1898年鄂垣务急书馆出版)。
1904年1月13日,清朝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了学校系统,称“癸卯学制”。它是中国第一个经正式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学制,对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在组织形式上影响重大。清末民初的新式学校教育制度,主要都是以此为根据的。我国中小学地理课程的设置,也公认始于本章程颁行之时。《章程》规定中小学地理课程的设置如下表所示。
这个时期中小学学制14年,初小五年,高小四年,中学五年,是效法日本的。地理学习年限之长(14年),课程之多(24课时),在我国中小学地理教育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表3—1 中小学地理课程设置(1904年)
本文标题:地理教育的发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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