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的水产资源增殖和保护措施外,还应淘汰和限制水老鸦、密目网等落后的渔具渔法;在湖区种植菱、莲、芦苇、茭草等水生植物,实行养、捕、种结合,以种植推动湖泊生态平衡的逐渐恢复,有利于水产资源的繁殖保护,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
中国广大地区的湖泊自然条件优越,但是从事天然捕捞的大型湖泊,每亩水面的鱼产量不超过10斤;中型湖泊产量略高,也只有10~20斤;从事养殖的小型湖泊,每亩水面的鱼产量一般在30斤以上,好的能达200余斤。从以上的对比分析可知,提高湖泊鱼类的产量是有可能的,只要重视湖泊的生态平衡,加强水产资源的繁殖保护,像对待耕地那样把可以利用的湖面都充分利用起来,不仅使渔业生产的面貌能逐步好转,而且对湖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将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中国政府对保护湖泊生态环境和湖泊资源是十分重视的。中国宪法已明确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制订了《环境保护法》明确宣布:“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必须事先做好综合科学调查,切实采取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措施,防止破坏生态系统”。湖泊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保护湖泊生态环境和湖泊资源,人人有责。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推动下,湖泊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必将出现一个新的面貌。
本文标题: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资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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