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的风沙、盐碱、内涝等灾害也是有其历史根源的。黄河下游两岸的广大平原上,原来有着自己的河流系统。只因黄河经常决口泛滥,淤塞和打乱了原有的河流系统,一遇暴雨,排水不及,从而造成内涝、盐碱。早就是“悬河”的黄河河水,经常不断地向两岸平原渗透,抬高了地下水位,加剧了内涝和盐碱灾害。黄河每一次改道以后,都要留下一条粉沙满布的“故道”,在风的作用下,沙粒四处扩散,淹没村庄,侵占良田,形成灾害。
新中国成立前,黄河流域的自然灾害愈演愈烈,然而反动统治阶级根本不予治理。清朝光绪年间,黄河中下游连续发生严重的水旱灾害,灾区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但慈禧太后却用3000万两银子大修颐和园,祝寿行乐,不肯花一文钱整修黄河大堤,救济灾民。国民党统治时期,虽有所谓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实际上却乘黄河灾荒之际,以“治黄”、“救灾”为名,巧立募捐、特税、公债等名目,大发横财。1928~1930年,黄河中游一带连年旱灾,贫苦农民卖儿卖女,国民党陕西省政府甚至趁火打劫,向灾民索取200万元的“卖儿卖女捐”,真是可恨之极。
新中国成立后,消除了产生灾害的社会根源,对不利的自然因素也正在不断地研究和改造,黄河多灾多难的历史已经结束,开始了造福于人类的光辉里程。
本文标题:多灾多难的历史(2)
手机页面:http://m.dljs.net/dlsk/heliu/4680.html
本文地址:http://www.dljs.net/dlsk/heliu/4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