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关于地震的一些概念
地下发生地震的地方叫震源;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叫震中;从震中到震源的距离叫震源深度。
地震按震源深度可以分为:
浅源地震——深度0—70km;
中源地震——深度70—100km;
深源地震——深度超过300km,目前已知最深地震为720km(1934年6月29日发生于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东边的6.9级地震)。
由此可见,震源所在不仅限于地壳和岩石圈的范围,而且有些是位于地幔的范围内。不过,大多数地震属于浅源地震,约占地震总数的72.5%,所释放的能量占地震总能量的85%;破坏性最大的地震震源深度多在10—20km,一般不超过10km。中源地震发震次数较少,占地震总数的23.5%,释放能量约占总能量的12%;深源地震仅占地震总数的4%,释放能量只占总能量的3%左右。中深源地震有的尽管震级很大,但危害较小。
从观测点(如地震台)到震中的距离,叫震中距。通常把震中距小于100km的地震,叫地方震;100—1000km的叫近震;超过1000km的叫远震。一般讲距震中越远,地震危害越小。
地震不仅发生在大陆上(称为陆震),也常发生于大洋底部,称为海震。同样级别的地震,海震要比陆震的破坏性小,因为陆震横渡和纵波都能传到地面,而海震只能把纵波传播上来(由于海水不能传播横波)。但是,有时候海震可以掀动上覆的海水形成巨大的海浪,称为海啸。这种海浪波长达数百米,振动周期也很长,约为15分钟到1小时,在广阔的大洋中,这种波浪不明显,波浪高度也较小,但一接近海岸,由于海底变浅,波浪受阻变高,能量集中冲上海岸,可产生极大的破坏力。1960年5月22日智利沿海发生8.9级大地震,引起海啸,波峰高达30余米,海浪吞没码头,毁坏建筑物,1万余人丧生。据全世界2400年的记录,较大海啸约每10年发生一次,主要是由环太平洋海沟浅源地震所引起。
我国有辽阔的海域,所以也常有海震发生。如渤海自1548年至1983年共发生4.7级以上的地震39次。东海和台湾海峡自古至今地震频繁。1604年12月29日夜间在泉州海外发生8级大地震,泉州和蒲田一带破坏惨重,“城内外庐舍倾圮”。南海区域也常发生地震,1915—1983年地震仪所记录到的4.7级以上地震共70余次。由于我国沿海没有深海沟,所以很少发生海啸。我国历史上只有一次海啸的记录,1867年12月18日在台湾省基隆北海中,发生6级地震,随着台风和大风暴引起海啸,造成“基隆金包里沿海山倾地裂,海水暴涨,溺数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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