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对农作物的危害分为两种状况:一是首先反映在农作物的减产或品质下降,即当有毒物质在可食部分的积累量尚在食品卫生标准允许限量以下时,农作物的主要表现是明显减产或品质明显降低;二是首先反映在可食部分有毒物质积累量已超过允许限量,但农作物的产量却没有明显下降或不受影响。因此,当污染物进入土壤后其浓度超过了作物需要和可忍受程度,而表现出受害症状或作物生长并未受害,但产品中某种污染物含量超过标准,造成人畜的危害时,都被认为土壤被污染。
土壤污染物通过水体、农产品、自然暴露等途径进入人体,在人体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发各种病症。例如,甲基汞慢性中毒引起水俣病;“镉米”的食用会引起骨痛病;有毒有机物可以引起致癌、致畸、致基因突变,其主要包括苯并芘、菲和其异构体蒽、二噁英、各种兽药和抗生素、溴化阻燃剂等。
土壤污染还导致其他环境问题。土地受到污染后,含重金属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风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别进入到大气和水体中,导致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其他次生生态环境问题。
本文标题:土壤污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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