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难以解决的北极争端,其症结在于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的不完善,特别是对北冰洋权益如何划分,目前尚无据可循。
在这个方面,曾经有一个“斯瓦尔巴条约”,它也叫《关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条约》,是迄今为止北极圈地区唯一具有国际色彩的政府间条约。
斯瓦尔巴群岛自从1596年6月19日被发现后,各国“淘金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随之产生。为了调和各国行为、化解冲突和矛盾、维护共同利益,英国、美国、丹麦、挪威、瑞典、法国、意大利、荷兰及日本等18个国家于1920年2月9日在巴黎签订了“斯瓦尔巴条约”。到1925年,中国、苏联、德国、芬兰、西班牙等33个国家也参加了该条约,成为协约国。
该条约使斯瓦尔巴群岛成为北极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非军事区。条约承认挪威“具有充分和完全的主权”,该地区“永远不得为战争的目的所利用”。但各缔约国的公民可以自由进入,在遵守挪威法律的范围内从事正当的生产和商业活动。
该条约可以说是当代解决国际海洋权益争端的一个典范,为冲突各方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也是避免冲突升级损害共同利益的唯一办法。
因此,北冰洋冲突各方完全可以而且有必要按相同的思路签订一个类似于“斯瓦尔巴条约”的公约,理顺各方关系、调和各方冲突,在北冰洋地区形成和平、和谐的环境,这样才能保证各国的共同开发,确保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标题:北极权益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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